我家在农村有套住宅,是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要集体动迁,安置上有些问题。院子不给钱,车库给不点。觉得不合理,评估人还特哼,于是我打算不动。请问我有这个权利吗/如果不行,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家在农村是2006年底新修的两层楼房(预制砼),由于荆岳铁路建设需要拆迁,我们那地方某些人又黑想借机会捞一把。说我们每平米才赔300元,算下来还不够我们修房屋的成本。恳请各位律师大哥大姐知道的跟小弟说哈只房屋赔付标准。在此谢谢各位了! 我家房屋正好在红线内
本人2003年5月在黑龙江省铁力市年丰乡原铁年路《乡村公路》7公里处北侧建筑砖木结构平房238平方米,房屋东西跨度26米。距离原公路北侧路边23米,路面高度与房屋地面高度一致。房屋与公路之间是本人自买沙石460m³垫平2003年10月9日取得铁力市政府核 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005年4月26日取得工商局《
铁路建设要离居民区多远 我家住在农村,门口再新建津秦铁路,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休息,噪音很大,振动也很大,我想知道国家有没有什么规定说明铁路建设周围多少米沿线需要拆迁的规定。
新农村建设建路,把我家的厨房拆了一间,还有一半有2.5米X3.5米,也是一小间,现在又要拆我家的,上次的还没给补贴,我现在坚持不拆,我应该怎么办。
我家是1998年动迁的,当时的动迁政策是按人头算的,我家人口少但是房子大(200多平米),后来只拿了一套115的房子还贴了很多钱。而多余的80多平米当时没有钱买就烂掉了,什么补偿都没有。这多余的80多平米现在是否可以以动迁价购买或者有其他处理方式呢?
我家是农村的,因家里房屋年久不能继续居住,与今年5月把房子拆除,地基总面积150平米,为两兄弟共有,家里上有一母亲,一共7口人,相关的建房手续已经在乡征政府办理齐全,但因房子靠近公路旁,路警勒令不能再动工,要向里收缩15米,还暴力踹毁已砌砖墙,十多年前因造路的原因,家里已经自愿拆除30平米的房子让出来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