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咨询关于赡养的问题: 情况如下: 我岳父(55岁)对待他母亲(85岁),很是不孝,有一次,还一个耳光把他母亲打到地上。他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他母亲常年和他妹妹住一起,几乎都是他妹妹在赡养。现在,由于老年性痴呆,他妹妹难以一个人承担赡养义务。他姐姐也同意三个人一起共同承担,可他不同意,就是不愿意他母亲住到他家。即使他不得不同意,将来很有可能虐待他母亲。 我妻子是她奶奶一手带大的,很有感情。我们倒是有意愿代替我岳父母赡养他母亲。但是,我们想适当、合法地惩罚我岳父,因为我妻子是独生女,我们能不能和我岳父母签署一个协议:我们代替他们承担赡养他母亲的义务,同时,我们想减少我们将来赡养他们的义务,比如,他们老了后,必须去养老院,不能和我们住一起,我们只承担他们的法律上合理的生活、医疗和养老院的费用。 请问: 1、能不能签署这么一个协议? 2、如果签了,有没有法律效应? 非常感谢! 祝您全家幸福快乐!
祖母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已经去世,祖母一直跟大伯居住,祖母有爷爷的退休金,与大伯分开吃饭,大伯并没有给过赡养费,并将其三个子女带大,大伯家盖房子,祖母还给了5000,大伯因病去世(祖母,父亲,伯娘在世),伯娘和她的三个孩子将其赶出家门,父亲将祖母接回家,但祖母想回去,大伯的子女借着祖母想回家的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想问下这样的案子怎么打? 我的女朋友父母都是农民,家庭条件不好,生有兄妹两人,初中毕业时哥哥因为学习成绩不好辍学,而妹妹学习好目前在华中科技大学读研二,今年妈妈突然查出得了慢性肾衰,需要大量医疗费看病。哥哥就以妹妹读书花了很多钱为理由拒绝赡养父母,拒绝出医疗费。但是实际情况
姥爷54岁去世,留下姥姥一人今年76岁。子女5个,2个儿子3个女儿。姥爷去世没有多久姥姥便改嫁走道,留有一处老宅,当时由于我们家没有房子就买了下来,舅舅们也不想赡养老人,就让我父母口头承诺姥姥今后归我们所管。姥姥改嫁了好几次每次都没有多久最长的3年最短的一年,一直到现在都由我们赡养 一共有十几年了。2个舅舅和
我姥姥今年80岁了,年前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并有老年痴呆症!以前一直在我家有我爸妈照顾,但现在由于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我现在马上又要在家生孩子,照顾老人成问题,故我妈妈向我大姨和大舅提出由他们暂时照顾老人,他们不肯还推说因为我家现在的房子是由姥姥和我妈妈共同买的,理应由我们照顾老
老人有一套房产,办产证的时候写上了所有子女的名字。说好了一起赡养老人,以后房产大家平分。现在有人拒绝再赡养老人,但是产证上已经有他的名字了,我想咨询一下有什么办法吗?如果他不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那房产他还一定有权利分吗? 房产证上只有子女的名字,没有写老人的名字。如果想要把那个人的名字从房产证上除去
我和我妻子是在2010年5月结的婚。妻子的母亲在世,父亲因病去世。妻子的母亲一直都不同意我门结婚。但因双方感情融洽即结成连理。但我们没房子,现租房住。 对方母亲没有工作,无生活来源,年龄在49岁,有血压低心脏不好的毛病。每月管我们要生活费:400元,包括租房子(一年5000元)从2009年7月到今年5月生活费共(4000元
我的父母于2005年离婚,因为有个第三者,我父亲天天逼着我母亲离婚,后来就离了。我判给母亲了,母亲分的一套2居室。父亲分了一套1居室和一辆红旗轿车。离婚后,不就父亲就把房子卖了,因为轿车分期付款卖的,还款后估计还有10万块钱,他让我奶奶给他存着。后来又把车卖了。现在是无业游民,2010年他52岁了,有劳动能力,但
我家在山东烟台,姥姥有三个子女,两个舅舅以及我的母亲,自我姥爷去世以来,姥姥一直住在我家,医疗费用及生活费用都由我父母分担,两个舅舅大舅舅从来不来看姥姥,二舅舅最多一年能看一回,他们每年每人给我姥姥200元的赡养费,但就烟台市的经济整体情况而言,200元微不足道,最近一年我家因生意问题经济情况下滑,经济比
我的父母是再婚,婚后没有生育,但双方都有子女,十年前我的继父去世,留下我母亲孤独一人,继父家的子女无一人问理,后来我母亲生病,我们这边姐妹几个把老母亲接过来赡养,现在我的老母亲倒下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自从继父去世到现在的十年里,他家的儿女没有人来看过我的母亲,我们多次找他家的儿女协商无果,他们说在
是这样的、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离婚了、我被判给了父亲、在和父亲生活几年之后、便跟着母亲、父亲每月不给我抚养费、我现在成年了、可以要回来吗、而且我母亲现在也不管我、我又是否可以要求分出财产呢 如果我起诉、象这种案件需要多久的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