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买的二手房,自买房开始,物业公司已经没有了,只是每年交电楼道电灯费,跟楼道小区卫生费。请问暖气管道漏水,找什么部门。
暖气公司试水期间,我发现我家暖气管道和地面垂直持平的地方有漏点,是管道生锈造成的,并且于当日保修了热力公司,热力公司也及时来人看了,他们说需要把这个生锈的管道从楼下住户家中抽出,然后更换一个新的就可以了。因为楼下和我家都是新装修的,并都在原有管道处接管安装了采暖,楼下用户不同意动他家的管道,不让热力
我的房子是08年1月份买的,今年1月28日的时候暖气管道出现漏水,漏水的管道是买房子时的管道,没有换过,本来应该施工队保修的(合同上保修期是2个采暖期),但是施工队以我家的暖气片换了为由,不肯保修原来的暖气管道,有道理吗? 还有,我家楼下的房顶被淹了,如果是赔偿,需要谁来赔呢?谢谢
由于大队所管辖的管道破裂,导致水把我家房子淹泡,房子整体下沉,出现地面断裂现象,请问在赔偿方面我们应
由于大队所管辖的管道破裂,导致水把我家房子淹泡,房子整体下沉,出现地面断裂现象,请问在赔偿方面我们应该如何衡量赔偿的标准?
我于4月底在家附近租下一间门面房,但房东不是大房东而是二房东所以我们之间的合同是二房东叫人打印出来的,另外还手写加了几条,出租时我曾问过该房可有什么问题,房东说没有,可是前阵下雨发现门口天花板有点漏水,但雨不大漏水也不多于是电话房东,房东要我找人维修开票她报,但维修人修好说如果屋顶垃圾多了还是会漏,
2007年8月我在昌吉一次性付款购买了商品房,当时该房尚未建好。11月,房屋竣工。次年5月初,我验房并办理入住手续。今天,也就是2010年7月5日,我收到供热公司的一份贴在家门上的通知,要求我限期清缴此房2007年-2008年度暖气费,逾期将依法起诉。我的问题是1,暖气费计收应该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还是从拿钥匙收房之日起?2,
2010年我在巴里坤县购买了一套住房,由于资金短缺至今没有装修入住,在今天我向巴里坤县热力公司申请办理2010至2011年度暖气停暖一事时,热力公司告知我该公司没有开展此项业务。注:我所购买的楼房是分户计量热流量的,可以分户停暖。
我家住在5楼,现4楼的业主发现他们家管道不滴水现象,告之物业解决,现物业经过检查,由于管道是经过我们家卫生间的,要我们配合敲卫生间的墙,但我们已经装修了,而且这个责任到底是谁的也不清楚,我们应该给他们敲吗?
我是二楼的房主还未入住,上周四物业电话通知,说从二楼往下渗水,一楼的地板被泡。当我进到我自己的房子时,发现整套房子,多面墙上的墙皮起水泡,房顶的墙皮脱落,地面上有水印、厨房的地面上有积水,还有厨房的窗台上的插座盖上有水,厨房水管无破裂、水阀关闭。我判断是3楼漏水导致,但问到3楼是否漏过水时,他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