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月七日乘东安-深圳大巴,在经过广东省连州市丰阳镇平安客运饭店停车下去吃饭。事因我没有在饭店经营的厕所小便而被平安客运饭店的几名男子殴打头部、腰部、腹部、腿部多处受伤。地方派出所跟平安客运饭店有些关联,未能尽职的处理好此事。今天我去刑警大队做了伤情鉴定,面部左眼浮肿且左眼有淤血,后脑部也有伤口,还
在一个公司上班的几个年轻人下班后{大概是晚上8点半后}吃饭喝酒 因为说话不投打了起来 使一个人到现在在医院昏迷不醒 打人的人就跑了 随后公安局在外地把打人的人【3个人】抓了回来 录完口供就把人放了 并且打人的这3个人一分钱也没有给被打人 他们现在已经逍遥自在了 想问一下公安局这样处理对吗
2013年1月1日晚,我老公坐别人车在碰车以后,因为对方司机说脏话,我老公一时激动就打了对方司机一下,对方就躺在地上不起来,上医院检查,医生说什么事情也没有,但是对方司机就说脑袋迷糊,我们就找人调解此事,人家要了9000元,我们后来也同意了,等我们要给钱时,他们家又反悔了,对方说“就是住院,”可能因为我们态度
我家的地占了可以配的不合理我们就去上面领导反映,可是今天我妈在地里种菜我们队的队长的嫂子到我地里走到我妈面前就是两耳光冤枉我们说告队长贪污这件事怎么处理合适她们家里有人我们也惹不起这件事该如何处理找谁
事情是这样的:就是有个聋哑残疾的孩子,因为吐了唾沫到警车上,然后腿被打断了,打他的是警察。他的腿有可能会残疾掉,请问如果是赔偿,赔偿金大概是多少,如果走法律路线,胜算的有多大?
我有一朋友与人吵架,把人打了.事后带对方做了一系列检查,均正常.但对方三天两头说这里痛那里痛,要求做这做那的检查,我朋友很苦恼,请问要怎样才可以帮到他
昨天我有位亲戚(68岁) 在街上被一个25岁男青年的打了,当时被打了几拳后,并被推倒在地,随后报警到派出所处理。 我亲戚随后到医院拍B超及检查花费500元,未发现明显伤,也可能是天冻穿衣服较厚原因,没有造成明伤。 派出所通知:今天再到派出所协商。 派出所会说:为互殴,否则叫 我亲戚找证明人,说没有还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