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叫我到业主家去安装灶台(就是工作劳动),中午我骑摩托车出去吃饭,回到业主家时,我把车停好他家里面锁好车关好门,我又上4楼去工作。到了5点左右,2楼的一个木工跑到楼上说我车丢了,我下去看是真的。后来我找业主谈赔偿我的部份损失,他不认。谁知道我该怎么办?我叫业主去报案他没去,我自己去报了!
我们协议在法律上是起到什么效率,如父母和其他子女反悔,应该怎么办
想问一下。在2006年的6月我父亲单位组织买房,后因为没钱购买,。我父母和其他子女,经协商同意,全人放弃。签定协议,签字按子印。有我,长子全款购买共计38万元。
6月5号早上我开自卸货车在蒲城卤阳湖开发区拉货时,在卸完货时,落液压时大箱的帽沿无意将离地有3.5米高的高压电线撞住了,我一看赶紧朝后倒车,幸好电线 没有挂断,其他电杆也完好无损,这时工地的施工人员跑过来说我把电线挂了不能走,他要给电力部门打电话,我一看也没有什么损坏就让他打,谁知过了半个小时,电力部门来
我的私人轿车在小区楼下停放,右侧车门被人用利器恶意刻划四道,两道长43cm,另两道分别为50cm、100cm,伤及底漆,经查处小区监控录相,已认出此人,并报了警,请问此人构成故意损坏私人财物罪吗?我可以提出怎样的赔偿要求? 是查看小区录相,不是查处
鉴于目前这种情况,我们家属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享受到那些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补助?通过什么渠道能解决?
2010年1月26日,我和母亲坐县运输服务总公司的一辆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前往乌鲁木齐,在冰雪路面由东向西行至省道S303线349+150米处,因司机超速,车辆失控,驶下道路北边的路基后侧翻,造成一起包括司机在内12人受伤、车辆一般损坏的交通事故。车祸发生后,经医院诊断我母亲(52岁)脾脏破裂、左侧10根肋骨骨折,在家人陪护
如果是拆迁有人来打砸抢,打110根本不管用,有时候警察就看着你被打砸抢,我能怎么办?首先来的人都是无业或者是劳改释放人员,受GCD或者开发商委托来逼迫、威胁搬迁,有法律可以保护自己吗?别说请派出所的人来守夜,他也许会上来踹你两脚!
关于在外地上班,以前在内地工作交的五险怎么办,还在嘛?如果想转到外地需要什么手续?
本人在成都工作一年,公司交了一年的五险,现在在海南工作三年了,不知道在成都交了一年的五险还在不,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
客人在店里闹事 打服务员 老板为了维护员工安全 和客人闹了起来 最后将客人打成重伤 还有店里的几个人参与了打架 打架的人员里有老板的父亲 之后公安局就只把老板的父亲拘留了起来 也没说要怎么判 就这样一直拘留着 也没说要拘留多久 这是因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