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手男女双方方未婚育有一女,现年5岁,过去5年内,男女双方都在外地务工,小孩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抚养,小孩户口已落户男方。现男方准备与另一女结婚,孩子母亲即去男方家把小孩抢走,以扰乱男方未婚妻正常生活要挟男方满足其无理要求。现男方有意走法律途径,明确有关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请问男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胜
您好,我有一朋友(女方)情况是这样子的,两人离婚时女儿判给了女方,去年两人有意复合并同居,但一直未复婚,今年生下一儿子,现因为丈夫对其使用家庭暴力而想分开,但没验伤报告,想咨询一下一子一女该判给谁?现女儿五岁,儿子半岁,谢谢 谢谢朱金刚律师,请问有没其他不确定因素造成孩子一人判一个呢,如果打官司的话
1、对方跟常年母亲居住,无固定收入,本人有固定住所、有固定收入2、法庭已对孩子进行笔录、孩子12岁同意父母离婚后和母亲一起生活居住3、开庭忘记向被告所要精神赔偿费可以补吗?4、开庭后要多久等判决、谁的抚养权希望更大些?
就是2个儿子一个母亲,把母亲的抚养就是以后的事都交于其中一个孩子这个该怎么做??可以写合同吗?或者去公证处公证可以吗?该怎么做?
我去年非婚生了一个儿子,现在一周岁两周,想解除同居关系,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该怎么办?如果孩子抚养权不归我,我能向男方索赔些什么吗?请给我指点指点,谢谢。
我们婚前都有一个孩子 ,都不跟自己生活,没有抚养权,请问:我们还能再要一个孩子吗 ?可以的话怎么办理。
李全和张美未结婚登记同居,生一女孩,因家庭小事俩人不断争吵,生下孩子六个月后,张美把正在吃乳的孩子丢弃在婆婆家去外地打工,2010年9月李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抚养孩子。张美;因孩子不够两周岁为理由也要求抚养孩子的权利。事实上说;如果孩子判给李全,有利益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把孩子判给张美,第一;张美已有
本人想要小孩,但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未婚。后来有朋友自愿帮助,以捐精的方式受孕(并没有性关系)。并且口头协议只是捐赠,男方不承担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且不能相认。 现在想签订一个抚养权的协议,请问不相认这种条款在法律上有效吗? 补充一点:如果只是男方一人和孩子定期见面或相认,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我勉强还
如果是重组家庭,双方婚前都各有一子女,但都归对方抚养的,请问可否再婚后生育一子女?
如果是重组家庭,双方婚前都各有一子女,但都归对方抚养的,请问可否再婚后生育一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