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结婚不到一年,双方家庭在此期间因为种种琐事最后积怨很深,我们到了离婚的边缘,彼此感情也已经破裂,但前不久她查出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我们也已经分居,是他们家里提前将我们的门房锁给换了,但对方家里始终拖延不办离婚手续,说是先要去北京看病,离婚一事等日后再说,对方家里很有钱,拖延的目的,我认为无非是到时拿看病的单据要我来负担,我也想尽快结束这一段不幸的婚姻,该怎么办,请指明,谢谢。
我和前夫结婚和离婚都是在银川办的,他的工作生活都在银川,而我在北京.离婚协议中写明:男方于2008年10月31日前支付女方17万元,如到期不能支付,则女方有权在北京起诉男方. 注:17万是我们婚姻期间用我在北京的个人住房向银行贷的款,用于他的生意所用,没有用于我们的家庭生活支出. 请问:我可以在北京的法院起诉吗? 起诉时应
我去年5月份发现妻子有出轨迹象,因此提出离婚,但由于她的央求我们至今未离,但从那以后我们感情无法恢复到从前,去年9月份我们正式分居,我自己到北京创事业,我们俩也从此没有再提离婚的事,但双方都知道这段婚姻已经死亡,我知道她现在在外面有人,可是没有证据。此时我想与她离婚,存在很多问题:我提出离婚如果她不同
夫妻财产法院估价 1、估价是不是比市场价低 2、如果房产竞拍是否以估价为底价 3、如果一方取得房产,却迟迟不支付另一方对价,那产权是否还会过户给取得房产那方,另一方如何争取自己的利益? 4、以上情况,房产是否会重新拍卖
男女双方育有一子,于2005年协议离婚。男方现再婚并又育有一女,女方未婚,与父母同住,独自抚养孩子。 男方名下有一单位集资建房的房屋一处,但一直没办下来产权证。房款是婚后两人合交,应属婚内财产。05年协议离婚,协议孩子归女方,房子今后产权归孩子,男方女方均不得买卖,女方有居住使用权,男方没有居住使
有这样一个家庭:男方努力工作,维持家庭生活,女方却赌博成瘾,不关心家庭,不带孩子,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觉得两人之间不能继续协商,就准备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有过错的女方得知后,担心离婚会对自己不利,就私下把结婚证、儿子的出身证、户口本等证件藏起来,还把儿子带回娘家,让婆婆
现在父母离婚了,协议将现有的一套商品房给母亲和孩子,孩子已成年。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什么的都是父亲的名字。现在转到母亲名下,和孩子两人共有,请问现在具体要怎么办理,详细的流程是怎样的,要先后到哪些部门去办理?要填哪些表格?准备哪些资料?(去了两次土地局咨询,人浮于事,那个SB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爱理不理
父母预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是否有我的一份,本人25岁未婚,与父母居住,工作已有7年,每月上交父母300~500元不等,留着我结婚用,但是没有证据,他们想离婚,但是把这部分钱也算做他们共同财产。明年就要结婚了,这点钱远远不够,但是起码好一些,我是否有什么权利?我户头里的钱有一部分是他们的,他们也全算进去了,这怎
1。婚后原先是一大家子共住一栋自建楼房(产权是老人家的),后因拆迁所得钱款分三份,一份给老人,余两份由两兄弟分配,各自买房,现产权证上是老公的名字,我要离婚,这买的房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我能否分得一半。 2。小孩子抚养权:因女方没工作能否争取到抚养权,男方也没工作,喝酒后有暴力,厦门每月抚养费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