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2003年国家动员我们修建新农村小区,国家政府给我们承诺说水,路,电通,国家补贴一户5000千,一切手续国家办,后来我房子修好了。在让我们每家每户修猪圈,打坝子,打召气国家给予的补贴我们没有享受到,不知这些钱去哪里了。修房子占的土地也没有陪赏,一切的账也不给我们算。为了一些私人恩怨就不给办我的屋基证,还口出狂言说打他的村干部丢了也要把我赶出去。为了私人利益他把他的一个成年妻侄儿的户口上在一个无保老人的户口上,没有村民的知情下是应该的吗?现在享受一切利益。
这一切的行为合法吗?我们这样讨回公道?
1.我的女儿两岁半了,这边上户口需要计生部们签字派出所才上户口。计生部们却以我老婆是湖北的为借口说要把我老婆的户口迁过来才能上户口一直拖延不办,反应多次也没用,直到几天前才答应签字给我办。请问哪条法律规定要外省户口迁过来才能上户口的??他们这样是不是违反规定?这样拖延我可不可以告他们?? 2,根据新计
违规担保之后,单位被判赔偿一定经济损失 是从判决开始算造成经济损失 还是钱被划走 还是裁定书送达之日 另麻烦告诉我下法律依据是什么
于2012年7月份到山东买了一辆车,从山东菏泽提档后,已经于2012年7月24日在洛阳正常入户。大约2012年11月份,陕西蓝田县法官找我了解车辆买卖情况,据法院的人说是车辆原所有人与别人有经济纠纷。我如实说明了购买的全过程,并在笔录上签字。2013年1月25日,车辆被陕西蓝田县法院查封。我又不认识陕西的人,之前的纠纷与我
邻居之间的民事纠纷 对方女儿在派出所上班 所内部因对方是同事和家人难缠不给处理 交治110 110管不了 交治公安局治安科 治安科队长与对方两家关系好 而抓人接着拘留 定罪因辱骂罪 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这属于滥用职权吗?明摆着欺负人 如果是平民百姓 也可以得到这样的处理结果吗?
A为总公司地点很远,B为A的全资子公司。现在B公司的总经理能自己任命为执行董事总经理吗??(B公司有数位股东,B公司无股东会无董事会,也就是说B公司总经理的职权几乎无约束)
我有一个男同学在派出所工作,没事就喜欢查别人身份证,不管做过什么都知道,查了我们很多同学的,包括开房记录都在查,还到处宣扬,当然找人证估计没人愿意上法庭,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来维权以及如何惩罚这类人,可以直接找他的上司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是后来搬到现在住的村子里的,就是所谓的“外来户”我是·吉林省·榆树市·环城乡的村民·我是2002年·搬到这里的·我买的旧房子·2005年·翻盖的·手续齐全·2007年·我们村修的水泥路·农民集资是按地收的费用·所以·我就按要求·把钱交在了·户口·所在村·我当时和这个村的领导打过招呼·村领
因病去世的军队离休干部,其配偶先前已经去世,有四个子女,有一个夫妻已经去世育有一女,有关一次性抚恤金
因病去世的军队离休干部,其配偶先前已经去世,有四个子女,有一个夫妻已经去世育有一女已成年,有关一次性抚恤金如何分配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