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在朋友xxx的多次请求下,本人将该卡暂借给其使用,并口头约定其承担该卡使用过程中的还款义务。2011年8月,本人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发来银行卡对账单短信,在对账单中发现,竟然存在一天内分两次从卡中领取金额19.5万元的记录,这远远超出本人10000元的信用额度。本人发现此情况后立即找到xxx,询问如何能够领取如此巨额款项的原因。xxx称是其通过在农业银行xx分行工作人员的关系,已将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提升到20万元人民币。在获知此情况后,本人即让xxx立即用尽一切办法尽快还清信用卡欠款并及时归还信用卡。同时,本人也主动向当地银行报告了xxx利用银行内部人员关系擅自提升本人信用卡透支额度,进行巨额透支而不能还款的情况,要求银行尽快处理此事。2012年12月,在多次催促后,xxx向本人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在2013年1月10日前还清该卡欠款并将卡归还给本人。但至今xxx并没有归还欠款,也不把信用卡交还给本人,在此期间本人仍然每月准时收到贵行上级寄来的催缴单。 请问:本人、借用信用卡人、银行三者应负什么责任。本人可以起诉借用信用卡人和银行吗?
两年前我的朋友借了我三张信用卡,昨天接到银行电话要还款,不还款就要起诉我。民生银行信用额为10万元的透支了5万,招行的透支了25000元,光大的透支了5000元,透支都是几个月前发生的,由于办卡时间过久我电话已换, 不知道透支了那么多钱,昨天接到银行电话后才知道。现在我无力偿还这些债务,我该怎么办。朋友也找不到
我的身份证被人盗用到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现在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来找我还钱,我是否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陈晓云律师,你说的确凿证据应该是由谁来出具。银行现在只有我的证件的复印件,就凭这个东西他能向我追讨吗。银行现在一直在推卸自己的责任,我问他们经办人在哪里,叫来和我对质。他们的解释是信用卡工作人
你好,今天去人行查询不良记录发现多了几个银行的户头,而且被恶意消费2w左右,我该怎么办?去公安局报案不给立案。请求帮助,谢谢。
您好,两年前本人因出国把身份证及信用卡交给以前男朋友,不过后来两人分手了,我问他要回我的所有私人物品,他拒绝的回答说是丢掉了,但后来我发现我的信用卡被他透支了2000多元,而这些我一点都不知道,如果他不愿意还款,而我又不愿意替人买单,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7年大概5月份在平安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期间有交通银行跑信用卡的业务员到公司去跑业务,然后我们很多人一起办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6月份我就离职了,然后到了吉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11月份申请调到了临沂办事处,大概是08年下半年接到了济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说是我的信用卡在上半年透支一
因被人冒名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已与银行方面联系,现银行让我填写一张《未申请卡片声明及问题确认书》,上面有些需要我回答的问题,还要写上我现在所在单位地地址,我该填写么?而且,后面还附注(若因本人隐瞒或遗忘而产生的成本支出和责任全部由本人负责),看到后面这个,我就没填了,怎么最后责任又转我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