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本人信用卡被冒名提升透支额度并恶意透支
本人信用卡被冒名提升透支额度并恶意透支 2010年9月,在朋友xxx的多次请求下,本人将该卡暂借给其使用,并口头约定其承担该卡使用过程中的还款义务。2011年8月,本人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发来银行卡对账单短信,在对账单中发现,竟然存在一天内分两次从卡中领取金额19.5万元的记录,这远远超出本人10000元的信用额度。本人发现此情况后立即找到xxx,询问如何能够领取如此巨额款项的原因。xxx称是其通过在农业银行xx分行工作人员的关系,已将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提升到20万元人民币。在获知此情况后,本人即让xxx立即用尽一切办法尽快还清信用卡欠款并及时归还信用卡。同时,本人也主动向当地银行报告了xxx利用银行内部人员关系擅自提升本人信用卡透支额度,进行巨额透支而不能还款的情况,要求银行尽快处理此事。2012年12月,在多次催促后,xxx向本人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在2013年1月10日前还清该卡欠款并将卡归还给本人。但至今xxx并没有归还欠款,也不把信用卡交还给本人,在此期间本人仍然每月准时收到贵行上级寄来的催缴单。
请问:本人、借用信用卡人、银行三者应负什么责任。本人可以起诉借用信用卡人和银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东学(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4-08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