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下员工在职期间,挪用公款30多万,已报案了110,110却要求我们自已搞定,我想请教下向这种员工要如何讨回公款,还有一个就是如何对公司有保障,要如何要求员工,现在员工只是以书面的形式写了一份以劳动能力付款,直至付款完终止。这种的书面文字有保障吗?
该员工是当时在货物买卖合同上签字的办事员,并不是合伙人或者股东之类。如今货款没有付清,而老板跑了,对方债权人诉至法院,将该员工也列入被告,先已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请问该员工应该如何应对?
欠款公司失去偿还能力,身为国有公司招聘员工的我,应该付什么法律责任?
因业务开展时期,欠款公司的抵押物价值不够,分公司领导坚持要开展此项业务。今年因对方公司经营不善,失去了偿还能力,积累了大量的货款不能偿还。那我身为国有公司招聘员工,一直在做与该公司的跟单业务,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当然所有与该公司产生的文件和涉及该公司银行担保的签字的东西都是分公司领导确认批准的。有哪位
注:一个老乡问我,我也不识,问银行也不清楚。 我属外来人员,在深圳为了孩子上学,深圳外来人员入学政策五+一的其中一个条件是父母双方必须有社保,由于本人属自由职业人士,无得办理买社保,于是自己去注册个公司(小型)才可以买社保。 其实也没员工,一个老乡也是儿子到了入学,苦于没社保,求我
请问下.我在公司转正后就一直交了买保险的钱!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上保险..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能把公司应该给我买保险的那份钱和我自己交的那份钱退还给我吗?
劳动法关于分公司结业,但是总公司以调配人员为理由,不补偿员工遣散费问题。
劳动法关于分公司结业,但是总公司以调配人员为理由,不补偿员工遣散费问题。请问这样有遣散费吗?
前提:公司领导说要整体搬迁到南京镇江分公司停业,去的人打申请,不去的人自己交辞职报告,公司所有员工都选择不去南京。我工作两年半,隐约记得签过合同。我是孕妇。辞职报告未交。 问:我能得到哪些补偿?
您好:我们是在首都机场工作多年的一线员工,2008年-2011年4月这段时间是和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的,由于股份公司经营模式转型,把我们转到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管理分公司,我们的合同是和派遣单位签的,合同是和融德人才咨询有限公司签的劳务派遣工,物业公司不知道是否为了逃避7月1新劳动法,4月3日要求解除劳动合
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请详细说明原由。 这个问题,有人说公司的做法是违法,有人说不违法,有人能告诉我到底怎么个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