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一张欠条上面没有借款日期及还款日期,但是有被借人姓名,以及欠款人姓名和指纹具备法力效力么?谢谢
男方在结婚期间有外遇,第三者向男方索要10万元分手费,男方无力支付写下欠条。后来,女方发现男方的不忠行为,与男方协议离婚。需要咨询的问题有三个: 1、欠条上有男方签字,但男方未向第三者发生实际借钱行为,请问该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2、如果需要证据证明男方未向第三者发生实际借钱行为。请问,私下交谈期间,在
事情是这样的,09年我与被借款方借人民币24000元,后在其公司工作一年,无领其一分钱薪水,按照当时我的薪水是1300/月,一年就是16600元,之后他要求我写下一份21000的欠条,证明我还欠他钱,但是当时我已为其工作一年,按照薪水偿还我也应该只欠他7400元,所以我拒绝签字,但是他威胁我如不写下此欠条不让我打电话,不让我
事情是这样的,09年我与被借款方借人民币24000元,后在其公司工作一年,无领其一分钱薪水,按照当时我的薪水是1300/月,一年就是16600元,之后他要求我写下一份21000的欠条,证明我还欠他钱,但是当时我已为其工作一年,按照薪水偿还我也应该只欠他7400元,所以我拒绝签字,但是他威胁我如不写下此欠条不让我打电话,不让我
欠 条 今***(身份证号:***)欠**(身份证号****)壹拾万元整(¥100,000.00),经协商约定于2015年11月25日连本带息一次还清,若到期无法还清,则转让一间地基(4*16)和上面房屋,同时自动放弃对其女的抚养权。期间再发生行为不轨之事,期限立马终止。 此据 欠款人: 2012年11月25日星期日 请问这样的欠条
是这样的,结婚到离婚之间我老公在我这里先后几次拿钱做生意,但是都失败了,我俩当时就协议好他承诺是他欠我的钱,我们现在刚刚离婚,离婚时也说好欠我的钱都还我,而且答应写欠条。。我想问下律师,这欠条应该怎样写,到时不还起诉才有法律效力,我听说夫妻在结婚时都是共同财产,但是我们是讲好的,都算是他借的,现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