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2004年,我们德兴市开发新城区,需征用到我村田地。当时我家也是被征用的范围,属于拆迁户。我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做泥工,一个是小学教师;当时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分户,由于家庭经济比较紧张只能是同住在一幢老房子里。拆迁时,工作组的同志叫我们签订拆迁协议时,我问他们我家有几块还建地,他们说我家只能分的两
村委会说:在农村建起一所房国家补助5000元,结果房子完成后,只得到了850的补助。作为有苦无处说的农民来说,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咨询专家,希望有点帮助
请问位置位于巢湖城市郊区的属于三合行政村的,同时本地段属于农贸市场,就是该村的商贸中心。这个农贸市场有约200户做卖菜、超市的生意人。他们的生计就靠这做生意维持。 现在巢湖市政府要修条跨湖大桥经过这里,需要拆迁。 请问200户有没有权利请求政府将道路改线?因为这里是他们生活之本啊。如果有的话,我们
家中兄弟三个,老大城市户口,老二在农村,老三在外当兵复员后留湖南(也属城市户口),家中老二在原宅基地上盖了五间屋,还留有一块宅基地,现在老大和老三想回村在剩下的那块宅基地上盖房子,不知是否可以?谢谢! 另:父亲已去世,母亲健在。
20年前跟城市农民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当时因家里情况没有直接过户,只在一张纸上签了买房契约。接着就拖了20年,现在想叫以前卖家去过户,可是他不愿意。想敲诈一笔钱才可以过户,我想准备打官司。由于现在出台了城市不能农民房子。这样官司会不会打输掉!
烦请各位:我父亲为陕西商洛山阳县农村以给人盖房为主,平时有人找做活就约上同村几人一块干活,然后按天计算报酬。2010年3月同本村几人给人盖房中发生意外,其中一人从房顶摔下死亡。因房主与死者家属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即现房主提起诉讼要求我父亲及另外一人对死者进行赔偿,我认为1.我父亲未与房主签订任何承包合同
我家是农村的,今年在原地基上盖房子。请了当地一个小施工队给施工,双方是这样商定的:一是拆旧房子及地下基础工程按日工算,大工每天六十元,小工每天四十元。二是基础以上按每平米一百二十元付工程费。等到主体建成后实地丈量按实际数连同第一款中的工程费付到百分之八十,工程全部完工后付清全部工程款。以上只是口头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