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将此房卖了,又贷款购置了一套房子(06年),在年底(06年12月)离婚,在08年8月女方要求分割房产,签下一下协议:“现某地房产一处,为男女双方共有财产,十年后此房为男方私有,十年内双方不得将此房产变卖或作他用,如变卖,所得钱款将为两人均有,此房贷款,欠款均与女方无关,特此
房子产权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过逝了,母亲健在。我现在与妻子离婚,孩子(一岁半)归妻子,请问一下,妻子和孩子有继承权吗?
我想咨询一下,情况如下的: 我朋友(朋友是男方的)结婚了7,8年左右,他们结婚后我朋友的父母把屋子转让给我朋友(该房子不用再付钱供款的了),而我朋友获取房子的方式是:赠与/继承的,当时继承这套房子的房产证时间是2012年4月的,现在我朋友夫妻间想离婚,我想咨询一下要是他们离婚,女方能分房子吗? 谢谢!! 夫妻
都是外地户口,婚后以男方的名买了一套房,女方没有购房资格。现在要离婚,男方愿意把房产给女方。女方想离婚前卖了现在的房子,换个小点的房子。那新买的小房子能否在婚姻持续期过户到女方名下?还是要等离婚时才能过户?怎么做费用会低一些? 我们家的房本还没下来,能卖吗?如果新买的房子也没房本,能更名吗?如果新房
父母亲是重庆人,2岁时(当时是1991年)父母离婚后我被判给了父亲,母亲支付了2000元的抚养费给我父亲这方。离婚后母亲来到了浙江2年后再婚。开始一段时间是由父亲这方抚养,但是我不喜欢在奶奶家经常跑到到外婆家住。开始奶奶和父亲经常来领我回去,直到母亲支付的2000元抚养费用完,父亲和奶奶这方就不再管我任我住在外婆
律师您好!我与前妻2012年1月离的婚,当时是我在被她们娘家陷害“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在看守所时离的婚。(同意离婚,她们才同意看守所放我)离婚协议书是女方定的,孩子由我抚养,女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并且每周六、日她接,寒暑假前半个假期在我这里,后半个假期在女方那里。
我是去年离婚的,因为婆媳关系不合,有套房子贷款的,写的夫妻的名字,离婚时,她说不要我房子,只要抚养费给3000,而且要抚养到大学毕业,我工资只有5000,要不然只有分房子,我想,房子买的不容易,卖了分钱,那我再买就很困难,而且再买2套房,首付很高买不起了,我就同意了,这样就是5000工资减去3000再减去1000贷款,
我是去年离婚的,因为婆媳关系不合,有套房子贷款的,写的夫妻的名字,离婚时,她说不要我房子,只要抚养费给3000,而且要抚养到大学毕业,我工资只有5000,要不然只有分房子,我想,房子买的不容易,卖了分钱,那我再买就很困难,而且再买2套房,首付很高买不起了,我就同意了,这样就是5000工资减去3000再减去1000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