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买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一次性付款,规定50天内办手续。50天之内买方没有找我们办过户手续。50天后,买方通知办手续。我们决定不卖了。买方告我们。
请问房子首付已付,购房合同已签,按揭材料已提交但是由于之前信用卡逾期有点严重,按揭如果办不下来,首付
请问房子首付已付,购房合同已签,按揭材料已提交但是由于之前信用卡逾期有点严重,按揭如果办不下来,首付钱能退回来么?
哥哥买了房子 ,但现在坐牢中(判决书还没下来),现在他的房子要交房时间延期了,家里想解除购房合同,可以吗?需要什么程序。
想咨询律师关于购房签约的问题。在购房合同中,有以下条款:“出卖人逾期交房的,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在该项条款下,已付款为90万,解除合同后出卖人应该支付买受人多
口头解除购房合同后一段时间又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这时解除的合同有效吗
甲方通过口头形式与开发商解除了购房合同,开发商把此房卖给了丙方,并在公证处对甲方口头解除合同的事情进行了固定,这种情况的合同解除具有法律效应吗?
我是乙方,正式购房合同已签,现与甲方协商后甲方愿意不退还定金结束此次交易,那么接下来的解除购房合同程序应该怎么走?我们已经拟好了一份解除合同协议书,但是不知道这个有没有法律效果?还是说一定要去中介解除合同呢?但是我自己觉得后面的事已经和中介没关系了
今晚去中介跟甲方解除购房合同,中介说要当场销毁定金单和购房合同
定金单上有甲方签字确认已收的金额,但是为什么要销毁这两样东西呢?直接签署解除购房合同协议书不就行了吗?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房人要求解除合同,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房人损失应如何主张权利?
购房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出卖人按已付款1%支付违约金。 房屋总价款约为50万元,根据合同计算违约金约0.5万元。但买房人已支付银行按揭贷款利息2.3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房人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请问: 1.买受人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