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所发生费用,是转让方承担?还是被转让方承担? 麻烦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忙答疑解惑!谢谢了!
江苏省灌云县正在搞大规模拆迁,有政府人员讲说政府先把土地所有权手回,然后再转让给开发商,不叫政府参与拆迁,政府参与的行为不叫商业拆迁行为。请问他们的说法对吗? 江苏省灌云县以2005年航拍图为标准,在图就视为合法建筑,不在2005年航拍图就称之为违法建筑。这样的标准是否有法律支持依据?2010年3月初,县政府把该
2005年的时候!家里把一块土地永久承包给了另一户!并签订了合约!合约写明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但是对方至今没有付清!现在国家建设需要占用那块土地!请问我们可以收回土地么!有什么法律依据! 当时签订的合约是我爸和对方按的手印!而且合约也写明了要是国家占用的情况!我方不能获得任何利益!现在国家需要占用!我们
二年前我父亲(我们一家4口,在一个户口本上,父亲是户主),父亲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贱卖了我们的在农村的房产与流转了十几母的田地,还有几十母的山林,总共转上价在一千多元,我们知道后觉的非常划不来,现在我们应该怎么维权,我们如果通过法律方式能获得哪些权益,谢谢相告! 合同上没有我们的签字,我们没有到现场,
杜政全与王得富因房屋重建立下土地转让协议。 现在杜政全反悔,强行铲除兑换后我土地上的小豆,强行种上玉米。他(杜政全)因现在以“土地涨价”为由需王得富再补偿其四千元人民币.因上述协议缺少村委的章印。我想问下就是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得补偿杜政全四千元人民币,如果引起民事诉讼我该怎么做?协议如下:
你好! 我家承包耕田的其中一块地,1983年承包到户归我耕种,19999年换新的土地证,那块地继续归我耕种。因该地路途遥远,我将该地转租他人并收租。因该地贫瘠并有野猪糟蹋,于2010年免了租种户的租粮,口头协议由他代交国家征购粮,并将该地过户与他。(土地证有二本,为《土地承包证》和《土地经营权证》。《土地承包
我家在2000年经人介绍转让一户的土地,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他家补偿,现在土地登记在我家的名下。而今他家户主去世,他家要求归还土地,请问我家应该归还吗?
我家有一块耕地,转让给本村一人建房出售,双方签署了一份合同,注明房屋竣工后给我家俩套房做补偿,但未注明房屋的位置,他只是口头承诺让我家自选,现在他反悔了,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到自己想要的房屋? 我也知道耕地不允许建房,可就本村而言,这样的事很多,合同本地的律师看过,律师说双方自愿,合同有效。因此对方更加
土地转让出租纠纷 甲方:张三 乙方: 李四 今有本村农户张三和李四双方协议将自由地永久性出租, 租金为48000RMB整,一次性付清,李四在租凭期间内享 有是有权,包括建筑物之内无权干涉,双方签字后生效 李四违约不退还租金,张三违约赔偿李四2倍的损失, 租出方:张三 租方 :李四 2009年10月1日 现在张三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