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田到户时,张三家分到1.5亩的水田,三年后张三家全家自然消失,全家已经不存在了。自然灾害把张三家的水田冲毁,过了两年,李四家在张三家水田的原址开垦了新耕地,大概1986年。2012年国家征用该片区土地,并有征用补偿费,请问该征用补偿费应属李四家还是村组。请知道的人士给我帮助,急、急
这是我租住屋的房东奶奶的事情。 奶奶原是湖南湘乡人,婚后随丈夫将户口迁到了长沙。奶奶出生后不久就父母双亡,在外婆和舅舅的照顾下长大。,舅舅原本想将奶奶的户口迁到自己家中,好抚养其长大,但因当时正处于政治局势比较紧张的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初,)舅舅怕自己年轻气盛容易放错误到时候会连累奶奶,所以后来让奶
农村土地所有权人为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靠子女抚养,其土地承包出去。土地所有权人去世后,在没有重新划分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土地所有权归谁?原土地承包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其承包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用是否由原所有权人的继承人享有?
您好,我父亲于1980年在农村老家建房屋一幢,其中包括两层楼房一座,一层后院及厨房。当年在村里书记的见证下,我父亲和哥哥分家。把前面两层的楼房分给哥,楼房旁边的楼房、后面的一层后院以及两层后面的围墙分给了我。但我由于大学毕业,现在已不在农村老家。分给我的部分现在只有我母亲居住。现在我哥想把该宅基地卖了,
我站是县粮食局下属的二级独立法人机构,在经营期间我站用全站职工的福利及部分工资购买了一块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我们现在已改制买断。请问该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 请问该土地所有权归我站还是粮食局?
1952年我县人民政府将我村旁边一座名为杉木岭的山的3000余亩地和另一座名叫圣公岭的山划拨筹建畜牧场,然而畜牧场未办成,后合并到县农科所种植水稻和柑橘并于1979年改名为原种场,而另400余亩地的杉木岭一直由我村管理.1982年县人民政府明确将杉木岭返还给我村长期使用. 2012年,因国家修建公路经过杉木岭的山脚,而县原种场
邻居在我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栋房屋。我们协议上约定,将来该地被征收,土地还属于我。而他的房屋拆迁款的总额要按百分之十分我一部分。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会不会有什么纠纷?
农村集体荒芜有几块地,他们开了其中的一块地,我家开另一块地种植有近二十年,也就是等于平分了。现在被征用他们要来分钱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