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自2007年2月进公司到2012年12月份,公司一直未我们交社保。我们可以要求公司为我补缴吗?现在公司在给我们交社保。如果公司不同意为我们补缴。他们是不是违反国家规定。
试用期间辞职即二月十一日辞职,现在公司要求补缴三月的社保,说是没来得及停保,请问合理吗?
本人二月十一号辞职,是属于试用期,但是现在离职一个月了,公司要求我补缴三月的社保,说是三月份没来得及停保,请问合理吗? 请问为什么合理呢 我提前辞职一个月了,难道两个月类公司都来不及帮我停保呢?
我与08年在a公司十二月份离职经网上查a只给我上了医疗没上养老保险,09年一月份去的b公司查只上了养老保险没给上医疗保险。我该怎办。
今年3月份底做完辞职,公司说上半年员工辞职后要按照3337的基数从一月份补交,要在现在交的基数上再补交一个月560 公司说上半年辞职要补交,下半年辞职就不用补交。有这回事吗?
跟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从11年8月30签署的,但是11年的九月和十月份的社保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现在已经时隔两年,由于现在出台五年社保的限制,所以想资讯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进行补缴,好多朋友都说公司怕有不良记录,所以一般不给补缴,想问一下就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必须要为员工补缴呢?已
想问一下,听说2012年以前的社保都不能给补缴了,现在有这个法律规定吗?之前2009年的9月和2010年的9月和10月保险断了三个月,而这三个月都属于在职状态,现在还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缴保险吗?
单位没买社保,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可以要经济补偿以外,还可还可以要求补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