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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在职公司给断了两个月,是否有义务给员工补缴呢?

北京社保,在职公司给断了两个月,是否有义务给员工补缴呢? 跟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从11年8月30签署的,但是11年的九月和十月份的社保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现在已经时隔两年,由于现在出台五年社保的限制,所以想资讯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进行补缴,好多朋友都说公司怕有不良记录,所以一般不给补缴,想问一下就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必须要为员工补缴呢?已经问过公司这边,找了一些理由没有给我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idao……(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3-2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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