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房产证且没有做抵押登记的房子按揭款没有偿付,担保方是否该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您好?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销售代理公司销售房源。一个买者购买后,因按揭款没有偿还到位,银行将其告上法庭,并追究我们公司的连带偿还责任。这套房子的产权证没有办,抵押登记也没有办理完,请问我们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谢谢
在2007年9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2009年9月15日前买方付清房款,卖方负责过户,如果卖方违约,卖方承担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在此合同中作为担保人签字,并没约定担保内容和担保期限,后来,房屋未能过户,2008年5月6日,买方提起诉讼,要求卖方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担
2007年1月本人同其他2人共同为朋友甲担保,从本地一寄卖行借款3万元。事后,甲接连通过其他方式又从别处借款数十万元,后逃跑。后期经本人和两名朋友调查,甲在2007年1月期间在找我们为其担保时就已经和妻子离婚,并将自己所有财产都划归为其妻子所有,自己留下的仅是债务。在甲找到我们为其担保时,甲谎称如果还不上那笔借
我朋友买车,购车时他向卖车人借了一万五千元,我帮他担保。借款日期是2009年2-14 到2009年4-14, 之后到期后,他有要求我朋友还钱,并常打我电话催债,中间我和朋友他父亲说了此事,他家里人当时先给我朋友一万去还钱。但又过了好久,那人才和我说钱没还他,他说我朋友当时和他协商再借给他,就这样又没还掉。现在那人来起
律师同志你好,我于2008年替我哥担保一笔借款,事后才知道在多处借高利,现无力偿还人已跑了.担还款期限已过2年.现在我也无偿还能力.请问我作为担保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请问假如对方起诉我是否还在被讼诉时间内.
没有医师证人员A在行医中造成患者病情加重以至最后无法救治死亡。A由卫生局聘任,由该局医政股为之授予处方权,该卫生院的举办单位是该卫生局,请问,卫生局在这次事故中是否有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
去年4月我父亲帮一个朋友担保借款了12万,借期一个月,因为我父亲的朋友跑了,5月份债主找我父亲来要债(是个所谓的“黑社会”),后来这个债主说了一些威胁的话但倒没有把我家里人怎么样,后来债主起诉了我父亲和他的朋友,但是那个朋友所有的债务有300多万,家里所有的财产只有一套房子(值50万左右)而我父亲名下又没有
老人家有一套房子(老人家的房产),两个儿子分房,由大儿子补钱给小儿子,房子归大儿子所有,房产证就没过户,请问如果大儿子拿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是不是要出示老人家的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这样的话如果发生什么问题的话,老人家要负责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