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宝商家不提示售后时限,又在售后中过程中以恶劣态度指责我无知,我作为消费者受到了哪些权益的损害?
我在某宝上,购买了程序员帮我代写程序的服务,服务中明确说了 “专人负责项目进度跟踪和反馈,包售后服务,文档答疑”但其中并没有告知我售后的时限是多少,并且在程序代写完成后,依旧没有告诉我多久后不能答疑了(因为商品的性质不同,售后时限是不一样的,比如衣服售后时限是15天,而电子产品是一年,而代写不是一种实质的商品,商家不给予说明没法知道什么时候就不给予售后服务了) 而且第一时间要求我五星好评才给我商品。并且在不知道售后时限的情况下,我去找他答疑的时候,他以15天售后过期为理由拒绝售后答疑服务,并且以语音消息的方式,用态度极为不好的语气和话语指责我无知,没有常识(不知道到商品售后时限,可以定义为常识?)等。并且说你问他,问也不知道技术什么时候有时间回你。全程我没有恶劣言辞。 一切证据都有,没有告知我售后时限的聊天记录,态度恶劣的语音消息,还有不给予好评不给商品的聊天记录。 我作为消费者哪些权益受到了侵害? 我是否可以起诉商家没有做到服务的要求和恶劣态度,对我进行赔偿?起诉商家有完整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据
1:我于2010-6-20通过东莞松山湖申通快递将完好无损的电脑主机、音响、刻录光盘等物件装成两箱寄回揭西县棉湖镇家,2010-6-22,棉湖负责运送的申通工作人员通知我家电脑主机已到,但他不但不将东西寄到我家,叫我年老的父亲去某处提货。还欺负我父亲不懂快递的规矩,没跟他讲明要打开看一下就叫他签名,我父亲不懂兼当时还
本人,寄托贵重物品于宅急送,托运,但是他没有在制定的时间内,送到还说送错地址,但是送错地址也没有将货品送到正确的地址,作为消费者,我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请求帮助
昆明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2010-11-29 消费者在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D区3楼12街455号购买的商品,因产品不合格,要求商家退货,商家扬言售出商品就不退货,工商在当中调解,事实是没有站在消费者角度处理问题,商品只给调换,就是说“不合格产品换回的还是商家的劣质品”,消费着的权益没有受到保护,一方是吃亏的消费者,另一
在天津某哈根达斯冷饮店,在出门时儿子的手被店门挤伤造成骨折,跟店铺协商后店铺不负责,我们当事人应怎样诉讼。有哪些流程。本人有当时的监控录像
等餐过程中,商家不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先给熟客上餐,我作为消费者去咨询
等餐过程中,商家不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先给熟客上餐,我作为消费者去咨询,店家态度极其恶劣,不仅矢口否认,还大声斥责。最后给我上的餐,也不是按我购餐时的要求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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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未成年的我们,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采用哪些办法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商场导购以撕去商品标签必须出售为由,强制消费者必须消费,并且态度恶劣
商场导购以撕去商品标签必须出售为由,强制消费者必须消费,并且态度恶劣,事情发生在2016年夏季,距今已超过三年,还能再追究商场导购的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