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在一间厂做了一个月后,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是试用期,感觉不好,在试用期间说过不做,没有批,一个月后我自动离职,他们不给钱,我说告他们,他们说你去告吧,看你能耐我何,请问我能拿到我的血汗钱吗?
本人于2010年6月21日进入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无任何违纪情况,公司却因答辩不通过在7月8号予以辞退,试用期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允诺工资将于7月15日发放,但是7月15日询问工资时,公司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出来,所以要到8月份发放!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合法?还有一点事,当
律师们请问,我和另一个女同事于4月份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公司3个月当中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于6月24日无故辞退我和另一个女同事,告诉我们6月25日不要再上班了,并没有给我们开辞退书,只是口头辞退。这之后我和这位同事两个人于7月1日将劳动仲裁的材料递交给劳动仲裁局,公司要求和解,我们也答应了,我们提出的赔
我是今年在一家小厂学的缝盘,那时候是交了学费的,我现在不在那里学了,我回头跟他拿工钱,可他就是不给我,说我是自动走人的,可我不明白,我是在那里学,又不是进厂,凭什么他不给我工钱呢
请问律师,仲裁材料提交上去后未上班算旷工吗? 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我已经工作3个月了,他们6月24日口头辞退我并没给我开退工单,我于7月1日仲裁,请问7月1日之后算旷工吗?
我在一个私企打工,与企业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当时应聘时口头协议是月薪7000元,结算方式为月底结算,但工作两个月了没有给我发一分钱的工资,于是我离开了这家私企,向老板讨要工资时,他拒不支付。请问一下,现在我没有证据情况下,还能否要回我应得的工资?我有与老板通话的录音,这能算是证据?十万火急
1:我与用工单位约定是无试用期的,那用工单位必须在入职工作第一天后多少工作日内签定合同属于合法? 2:管理岗位:待遇当时口头约定是固定工资5500(并没有谈到涉及到加班等),但是由于公司实际工作时间是早8-晚8,周六也上班,这些等于我默认。是否在工资条中把待遇分摊到例如:加班费用等,是否属于变相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