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担保人手里买了一户平房,当时是7万,现在值10多万了。说好一个月之内过户,三年了至今房主没有给过户。如果买卖不成,担保人该负什么责任,该如何赔偿我违约金。担保人构成诈骗罪吗?担保人和房主是朋友关系。
一朋友家里买了一套现房,但是当要入住时,开发商说还需要再缴纳一万多块,因为里面有没有通上水电,朋友和我说了,我觉得很奇怪,既然说是现房为啥还有水电没通,需要再次专门为水电未通而缴纳此项费用,那么现房是个什么概念?难道就是个空壳? 这个房子是以商品房的性质购买的。
12月27日通过中介公司我们看中了一套85万的房子,当时我们和中介的业务员谈,想把价格降低到83万,业务员说可以商量的。回到中介公司,业务员就让我们交了意向金两万元。理由是:交了意向金,这个房子我就有优先买卖权,其他的业务员就不能带其他人去看这套房子。我们当时交了意向金,并且签了一份协议书,上面的内容大概意
9月我和别人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来11月我以售价过低为由,拒绝卖这套房子,后来我偿还押金10000元人民币,对方要求我赔偿5000元违约金,我觉得太高了,请问这5000元违约金合理吗?
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格式上,违约金通常是20%,请问: 1.是否能把违约金修改成为固定的金额呢? 2.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将违约金提高到和房价差不多呢?(如房屋价格为100万,而违约金写成95万,并在补充条款里再确认一次,若一方违约将赔偿95万的违约金) 3.若以上合同成立,到时候引发官司的话,这个违约金成立吗?
在二手房交易中补充协议规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以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的规定,是否符合《合同法》?违约金是不是过高?
打算跟原房主签订《户口迁移补充协议》,不知道法律上支持的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如果原房主违约,又找到不人了,是否还可以起诉??
买的是预售商品房,到期开发商无法按时交付,国家有没有相关的违约金赔偿标准?购买时售楼部说是“日立观光电梯”并到现场亲自查看和施工人员负责人也说是“日立观光电梯”。但到期后却发现是非常小的质量明显较差的国产“爱登堡”电梯,请问如何处理?
有套拆迁安置房已被出售,现在买主不想要了,因为价格比较实惠,我想买下来,房主与前买主之间无任何书面协议,只有一张5万元的收据,我想拟份书面合同,房主与前买主说与他们任何一个人签都可以,但我总觉得有点不对,所以想请教下当中的法律关系以及我应该如何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