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2013年1月去世,父亲非爷爷亲生,户口本上爸爸姓原姓,我跟着爷爷姓,以前有立过一份遗嘱,但我父母离婚时,取消了遗嘱,我判给妈妈的,户口还在爷爷那,有房屋继承权吗?
奶奶有帕金森,姑姑也是非亲生的,在奶奶搬户口进来的时候,姑姑的户口也搬进来了。当初去公证处初立的遗嘱是:爷爷死后房子归孙女所有。如果房子要拆迁了,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配额吗? 爸爸现在的妻子,对奶奶不怎么好,一直想着房子房子的,我只是怕拆迁后,拿了房子的爸爸和姑姑不照顾奶奶,奶奶现在瘦的很吓人,看着心疼
老人与老伴是再婚夫妻,各有一个儿子,老头想立一份遗嘱,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能认识一部分字,他想口述遗嘱,处分他个人份额的财产,想让自己的儿子用计算机打字代写,由他签字按手印。有效吗? 另外,如果是自己写的遗嘱,没有证明人。有效吗?
父亲死亡,口述遗嘱房子给我(我是独生子)。事后母亲找老伴了,母亲说房子是她的,不给我了。房子以前是公有住房,95年买了一半产权(花了13500元)是父母拿的钱,2006年买了另一半产权(花了17550元) 是我拿的钱。请问律师我有没有这房子的产权,我拿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我与哥哥在父母去世后关于遗产做过书面协议。但是后来哥哥想要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员要求将该书面协议作为材料交给法院,说在结案之后归还,但是结案之后又说既然已经结案,就不能归还。请问该书面协议是否应当归还?
我就是想问律师,我家爷爷娶了一个后奶,我爷爷死了之后,这不动产可以有效监管,那这资金方面怎么监管,法律又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呢!
我母亲再婚后经济上与老公是分开的,现在我们要出资帮我母亲买房产,如何避免将来再婚老公及其子女产生继承纠纷的可能性。还有我母亲这些年的积蓄虽然不多,但是如何避免对方子女以及现任丈夫将来会有想法产生的纠纷。需要做哪些方面的事情避免
我婆婆有8个子女,这次婆婆生病就立了份协议书,上面写了她去后财产的分配和现在子女应该付的责任,上面有七个子女签了字,有一个没有签(我婆婆也签了),到时候这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另:很以前有一份协议,但跟现在的比改动较大,会不会起冲突?
我父亲是一名军队离休干部,于2007年去世了,现在上级补发了一部分房屋面积补差及维修补助款等,单位要求我们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到了公证处,公证处要求我们必须作遗产继承公证,请问要想继承这部分遗产必须作遗产继承公证吗?
经市法院一审 中级法院二审 对于二审不服 申述到省高院 省高院同意发回重审 我现在需要做什么准备 下边还有什么步骤要走 是否有时效问题 请具体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