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6年借了两万五元给朋友,当时写了一张收据,内容:张某借李某本金两万五元,利息按两分利息计算,张某签名,注上签名借贷的时间。但截止到现在2010年张某都未归还本金及利息,请问这样的案件,法庭可以受理吗?两分利是否有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利率?两分利可以受保护吗?成功率大吗?看到请回复,非常感谢!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把我现在买的商品房的有关事项说一下: 1、开发商在我们签定合同时口头承诺是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但在合同上并未注明只是用电脑字体在上面打了“×”这样的符号,但在交房的时候我们见到国土资料上写的是33年,请问开发商是否有欺诈我们的行为,我们是否有权向有关部门讨回公道,享受国家规定住宅
我于2000年借给村里2万元,年利率为24%,2009年村里偿还了本金,并且给了两年的利息9600元,2003年至2009年6年的利息一分没给,村里的理由是自2003年起国家有规定说村里不得以高利息向个人借钱,而且没有利息,2003年村里是和我这么说,但是当时说没有利息我要把钱从村里要回来,村里称没有钱并没有把钱偿还给我,所以一直
我于2000年借给村里2万元,年利率为24%,2009年村里偿还了本金,并且给了两年的利息9600元,2003年至2009年6年的利息一分没给,村里的理由是自2003年起国家有规定说村里不得以高利息向个人借钱,而且没有利息,2003年村里是和我这么说,但是当时说没有利息我要把钱从村里要回来,村里称没有钱并没有把钱偿还给我,所以一直
我于2000年借给村里2万元,年利率为24%,2009年村里偿还了本金,并且给了两年的利息9600元,2003年至2009年6年的利息一分没给,村里的理由是自2003年起国家有文件下发到辽宁省,县,乡,村里,说村里不得以高利息向个人或信用社借钱,而且没有利息,村里以省里下发的文件为由2003年以后的利息一分没给,这种说法合法吗?200
本人于08年7月欠交行信用卡三千七百多元《额度四千》,民生欠两千七百多元《额度三千》,最近还款时发现交行的三千七百多已经欠款达到四千两百多,本人已还清。另民生银行的两千七百多居然变成了七千多元,令本人疑惑的是两家不同的银行,欠款较少的一家银行产生的利息反而比欠款多的一家银行高出那么多。同样是一年多的时
我父亲是潍坊造锁厂的一名职工,于98年在厂外出车祸致三级伤残,内退在家。厂里每月给60元。09年11月(去世时52岁,不知什么原因一直不给办退休)份去世。办完丧事后我母亲去厂里要丧葬抚恤金一直未果。一开始说按每月600多元给10个月,但一直拖着不给,每次去要又降,直到最近说只有每月420。我母亲因为看病(椎间盘突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