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签订的《承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单位规章制度能对抗承包协议吗
按照承包协议约定用结余资金发放奖金 是否能认定为贪污罪? 1、某单位(甲方)与个人(乙方)签定的《承包协议》中约定乙方的权力责、权、利如下: ①承包期间,根据协议约定乙方每个承包年度向甲方缴纳管理费300万元,三年共缴纳900万元; 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50万元; ③协议约定乙方未如期缴纳管理费的,甲方将从承包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承包风险抵押金不足以抵扣未如期缴纳额度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收取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④乙方收取的工程款一律进入甲方账户,甲方财务部门以收取工程款为基数,按照工程款收取的进度,扣除3.3%的税金及1%的质量保证金后,其余款项于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乙方账户,用于工程建设,如甲方延期拨付上述工程款,自第六个工作日起,甲方需按照内部银行计息管理办法向乙方支付利息。 ⑤在承经营期间,工程管理部员工的工资、奖金、各项计提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⑥协议约定: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管理费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有权支配结余资金。 2 、承包期间乙方自行租用施工机械设备,经营的是乙方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甲方仅给乙方提供字号、营业执照、 账号、印章等,并未实质性地提供生产资料、资金,承包期结束后,经审计乙方超额上缴了管理费、税费、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费用。 请问这种承包实质是不是定额承包?乙方按《承包协议》约定用结余资金发奖金是贪污行为吗?甲方离开《承包协议》用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抗合同约定合法吗?
我有一套单位产房屋想出租,想问一下个人签订的租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租期已满,租户不腾房,我是否可以拿我们签订的租房协议到法院起诉? 是否需要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办理租房备案手续?
我在陕西,我咨询下,我单位与一个人口头达成了一项目承包协议,但未签订书面协议
我在陕西,我咨询下,我单位与一个人口头达成了一项目承包协议,但未签订书面协议,包工包料价值5000元,该工人在干活时受伤,住院,且对我单位的公共设施造成损坏,我方有无法律责任 现在家属让我们承担医药费,但我方不愿做出赔偿
单位集资房已经领取个人房产证,单位与个人在签订其他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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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两处地,一处有3层楼房,一处是空地,现分配给两兄弟。一家人经协议手签和画押了一份协议书。请问会有法律效力吗?或者怎样才具备法律效力。我咨询过公证行说不接受这样房产协议的公证。谢谢!迫切等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