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2年,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是贷款。我们要离婚,女方能得到房子的一半产权吗。房证只写的男的名字
老和婆结婚一年,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婚前全款买的。婚后用公积金贷款买了第二套房子,首付是我父母出的,因为是用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贷的款,所以房子写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每月的还贷只是用公积金里的钱,不足的月供是我父母承担的。 现在因某些原因要离婚,想知道她应该得到第二套房子总价一半的财产,还是她这一年
请问男女双方现要离婚,女方当时出资60,000元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及家具,男方购置的是一套房子,女方要求男方按其出资60000元占总房产的比例在房产证上标明一定的份额,男方在房产证上给女方标明了25%的份额,因家用电器及家具在婚后购买,女方不但要分25%,还要分家用电器及家具的一半,但男方认为25%的比例的由来是因女方购买家用电
现在的房子是我在婚前购买的,且无贷款,婚后加上了妻子的名字,离婚时,这属于婚后财产分割吗?
情况是这样的,现在的房子是我在婚前购买的,且贷款已还清,婚后加上了妻子的名字,离婚时,这属于婚后财产分割吗?
我老家办事了,亲戚朋友的都来了,但是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什么感情,一年在一块也住不了几次,现在男方买房子了,反正怎么分割,女方要求分房怎么办? 2010年春节前买的房子,全部是男方出的钱,男方贷的款,男女双方于07年办的事,这种问题如果女方提出分房产怎么办?
律师您好: 父亲和母亲为了多给我修建房屋,在几年前假离婚分户口。我去年10月份结婚,一个月前政府征地对我家进行拆迁,正是这个关键的时候我父亲病危,为了不让父亲伤心就没叫他写遗嘱,而由我帮父亲写了一份财产说明书,找旁人作的证。说明书大至内容是说拆迁后所得的房屋产权办我的名字,用于我,老婆和我妈,父亲四
您好,本人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本人于婚前公积极金贷款买了房,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交了大部分首付,婚后继续还贷,婚钱首付部分是婚前财产,婚后继续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我知道。现在问题如下:本人想把这套房子卖掉,重买房子。那么问题就来了,以前我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经过出售以后,我再买了新房。
房子是父亲在我们登记之后,办结婚典礼之前买的,当初是父亲支付的全额,所以就写得父亲的名字,这个房子,在离婚之后会当做什么财产处理?
原告诉称:我与被告2000年结婚与2002年生长女,与2008年生次女,因家庭琐事吵闹,与2009年5月下旬、双方因矛盾分居至今,夫妻干亲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原告婚姻关系,判长女随我生活,由我抚育,判被告返还我陪嫁物品,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我与原告结婚后。原告不允许我做生意
原告诉称:我与被告2000年结婚与2002年生长女,与2008年生次女,因家庭琐事吵闹,与2009年5月下旬、双方因矛盾分居至今,夫妻干亲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原告婚姻关系,判长女随我生活,由我抚育,判被告返还我陪嫁物品,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我与原告结婚后。原告不允许我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