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在世的时候一间老屋前半间给大伯打灶烧饭,后半间给我爸打灶烧饭。在94年我爸建房的时候造房的时候给钱合并了我大伯的一间正房及半间灶房。因当时没有书面协议,现奶奶和大伯已去世。我叔他们提出要求这两个半间灶房合并在奶奶的老房子里平分是否合理。
农村老屋居地(大约八几年农村土地下放时分为住房用地),老人们兄弟几人分地后,各人一份,兄弟B 的地可一直没有建上房子。后来B外移居别村去了,老屋地由其原居兄弟A的后代使用和管理已经20多年,现B 的后代要想出卖老屋地(无房屋)。 我想问,1 B已移居别村这么多年,他的分为住房用地的土地权是否还是不是B 后代
孙律师,您好!22年前老屋就口头分了房子(有证人在场),大儿子小儿子每人一半,小儿子在1997年把老屋的房产证(218平米)拿到房产局找熟人变成了两个96平米(拆建的证只能是96平米)的房产证,其中一个更名为小儿子名下,一个写妈的名字。从97年到现在一直拿着写着妈名字的证不给他妈也不给他哥。现在大儿子想要回写着妈
老爸的房子从1996年开始没有住,后来他的朋友说他没有房子住,就借给了他住下来了,当时对换了房子附近的一个猪栏,大概十几个平方吧,还给了六百块,当时他们的关系很好就答应了,还说好,等他建好楼房就给回我。现久了他说是他的。,我们根本不是卖给他,没有立下字拒,合同之类的,现到了现在,他说房子是他们的,还拿出
民间借贷纠纷,如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每月偿还规定金额,并出具书面申请,签订和解协议时执行人要求公安机关不再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法院也终结本次执行。后续被执行人也每月定时偿还金额,没有拖。请问下,执行人还能上诉法院,并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拘留吗
老屋在农村,老屋地基及周边闲土坡地面积很大,我弟在那修了一栋房就认为那地方全是他的了。我要修房可以,但房产及土地不能传子孙。 老弟把房子修到那占土地,全家都在外打工,一直以来对老人的赡养都是爱理不理有一搭没一搭的,为了不让老人孤单,我出钱请人照看老人,顺便帮老弟照看屋子,但老弟不领情,仍然不和我协议
我在昌吉买的房子,租给别人,冬天是因跑水把楼下给淹了,顶子及新装修的一扇柜门变形,楼下要求索赔,而租房人找各种借口拖欠我的房租已经二个月,至今找不到人,去房子他的物品还在,电话也打不通,我应该怎么解决,收回房子吗?有合同,楼下赔款也没解决。
半年前,我搬家 宽带线并没有一起移走。 由于当初是每月不缴费电信就会自动给你停掉。 所有当初就想 不缴费就自动给我停了。 宽带一直没人在用, 我想我没用宽带 也没理由去缴费 如今电信说要发律师函给我。 请问这个费用我该缴纳还是不该。
我的一同事是医院的收费员,因亏欠医院100多万被检查院带走,但在被带走的当天下午四点钟,因医院财务室再三要求交四天前的一笔二万多元的帐,他无钱交帐,便叫我用帐(非现金)帮其先代交,承诺明天上班给我,当时收费室一起有三四人可以作证,财务室出纳在场收帐。隔了一小时,他被带走,请问我的那笔帐可以算在他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