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总价是52万5 因为是合同房要次年6个月才可以过户。我首付了25万,房东说在产权没有下来的这六个月要我付月供2300元,我开始不愿意,但在中介方欺诈说这是给自己供的,所以我误理解为这6个月的房贷到时候过户的时候会算在总款内的,结果前几天我们准备过户了问中介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说这个钱时不退的,我觉得自己上当了但没有办法 当时房东房子叫价都才53万,现在我算下来都快55万了,现在房子涨价了,买方嚣张得很。。说很难听的话冤死了,不知道怎么办,想把房子先过户了,怕到时候损失更大,又不甘心,请各位支招
二手房合同,卖方为房主父亲代签,现卖方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卖方负全部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前,卖方出示了与房主关系证明(户口本),证明了父子关系,另外带了产权证、契证原件,但没有专门的委托证明。 买方按合同支付给卖方1万元定金。同时支付中介费1.4万元。 合同甲方为房主,合同中有写明房主同意委托xxx(父亲)代办房屋交易手续。签字人为卖方的父亲。 卖方违约责任包括: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买
我前段时间定了一套二手房,交了一万元定金,签订了合同,开始的时候算首付和月供的时候我们感觉还能接受,但是合同里面没有写明,现在要到银行去贷款了,发现月供和首付比当初中介给我们算的要高,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能力,现在想退房。但是合同上写的是如果我们单方面提出退房,属于违约,一万元定金不退还。并且牵涉到
我于今年3月购买一套二手房,该房属合同房,产权证及国土证都未办理下来,交易时曾签订两份《预约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18万整,其中第一份《预约购房合同》未公证,但各条款均有买卖双方指纹及中介公司印章;第二份《预约购房合同》是到公证处公证国过。当时买卖双方协商物业交割时间为今年6月15日,第一份合同(没公证
律师,您好,我4月底签订了买卖合同,我是卖方。合同上注明他应给我交付30万的订金,余款在房本下来后7个工作日内无理由的进行过户。他先给我了1万的订金,合同上注明之后他将给我打到卡里余下的订金29万。他在5月给打过来了,可是现在他反悔了,说是房价跌了,他要求不买我的房了或是给他便宜。托到现在都没有过户。那现在
我朋友买的二手房,未与物业签订合同,陈欠物业费,物业要起诉他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朋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一直未去物业办理更名手续,从购房之日起一直未交物业费,请问,物业在没有我朋友更名手续及签订物业合同资料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对他提出起诉?
我想问一下,如果物业公司在我朋友未将陈欠费用交清的情况下,为他办理入住,是否存在操作失误,在起诉我朋友的情况下,诉讼结果对哪方更有利?
律师您好: 我于2010年3月16日在中介公司与业主签订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交定金1万元,合同约定5月16日前办理完一切手续,次日中介公司查询房产中心声明房产可买卖。然而由于房屋共有人中有一业主亲属小孩,贷款及正常的房产过户时其监护人没能及时到现场,导致贷款业主方签字及房产过户时已是5月中旬,过户手续
我是买方,因其他原因放弃已签的二手房。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其中之一) 违约方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至少相当于本合同全面履行后守约方可以获得的利益。 请问各位律师,我是按合同价和原房产价的差值赔付吗?另外,我交了2万定金,3万部分首付款。能否要回3万购房款;合同中违约金未规定数额。可得利益应怎么计算
我购买的二手房是对方 实收 XX万元,所有税费均由我单方面付清。本来已经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但后来因为交楼时间等其他原因又签订了补充条款。在补充条款签订完之后,对方提出:要缴纳契税之后的发票。我当时说,如果一切顺利,发票会给他们。当时也有一名中介在场,算第三方吧。 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们双方产生了一些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