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彩礼的诉讼中,一个证据是我向被告索要时的一段电话录音,请问这一录音证据如何提交庭上,带着手机提交法庭,开庭时法官根据需要播放,还是可以把这一录音拷贝出来,放在存贮卡里提交法庭?
对被告开庭审理时才提交的证据,原告能向法庭要求这次庭审不质证吗?需要什么理由吗?
对被告开庭审理时才提交的证据,原告能向法庭要求这次庭审不质证吗?需要什么理由吗?
我看见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65条说:“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这是什么意思?自己提交了录音录像资料后,难道还需要再提供证据来证明录音录像来证明下列: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
有证据证明一方持有关键证据,但在庭审中那方没有出示该证据,法院会告知他应该出示证据吗,一般通过什么方式告知?
大家好:我老公几年前帮朋友给高利贷借了一万元现金 ,但借条上写的是二万元,利息按8%来付,借上也是写的是我老公是名字,可是一直到现在这个朋友也没有还钱,高利贷把我老公告上了法庭,法院还冻结了我们的工资卡,我给他打电话,他也承认这个钱是给他借,可是他就是不拿钱出来还,我录音了,这样我可以告他吗.可以让他拿出这个钱来吗
各位律师好! 我这里有两个关于电话录音的问题想要问问: 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欠款是我父亲借出去的,现在快过申诉期了,我父亲赶不回来,准备委托我来诉讼,现在我手上只有一张欠条,我怕不太保险,我想用电话录音作为辅助证据,我能否直接与欠款人通话,并把这个通话作为证据提交? 如果第一个问题可行,那第二
劳动仲裁录音的提交方式是:刻盘,然后把录音对话内容用A4纸打印出来吗,问题二是,银行工资卡怎么提交证据, 2012年4月3日开始入职,社保和劳动合同拖延到了2012年12月,12月21日签了一个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2012年4月3日开始在本单位工作,但是合同是12月21日签的,所以生效日期是12月21日,12月份的社保缴纳了,之前的社
财产赔偿案,赔偿项目较多。如,客厅地板,阳台玻璃,卧室壁纸,窗户框等。赔偿数额有待检定确定的情况下诉讼请求提的暂时粗略一点。证据也先不全提供。根据庭审进行情况,庭审中提交。这样可不可以?民事诉讼相关证据最晚什么时间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