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我驾驶白色宝来,车的右倒车镜与一摩托车尾部相刮,造成摩托车驾驶员腿骨骨折,摩托车另一人颈椎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由于摩托车没有牌照和驾驶证,责任划分为次要责任,我为主要责任。目前,已起诉,并进行了6万元的财产保全,要求赔偿金额为11万元并将保险公司追加为第二被告。我的车为不计免赔的全险,请问除保险公司赔付外,我还需要赔付多少?同时,如果这次判决完之后,以后对方会不会还要求我赔付?
昨天早晨在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左转(未闯红灯,正常行驶)的时候,对面突然冲出一辆直行的摩托车(车速至少70,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而且有闯红灯的嫌疑)撞上了我的车的右后门,下车后发现,我的车右后门完全变形,右前胎也爆了。对方司机没事,后座带的一个女人左腿骨折,对方摩托车没有车牌。打电话报警后,打120将对方
2010年2月16日我父亲出车祸入院,肇事者逃逸5天后到交警队自首(具体详见本人上一贴)。现已入院一月多,共计花费医疗费用6万余元,对方才支付2万多元,事已至此,对方不愿意给医疗费,说没有钱。现在我父亲的病情很严重,后续医疗费用还需要几万,鉴于目前的情况,对方属于肇事后逃逸,并至受害者重伤。 补充:交通事故责
我男友陈俊在21号租了一辆面包车去荆门看望朋友,并邀请了其它几位朋友一起过去看望,而此面包车的司机也是我男友朋友,但是在回武汉的高速上发生了车祸,车祸原因是面包车司机追尾导致翻车,车上有两位朋友受重伤需住院,我男友陈俊已垫了3000多块钱了,而那位司机现在不负任何责任,并将责任推到我男友身上,请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我父亲去年6/30骑摩托车和对方货车发生事故,左腿多处骨折,事故认定书是对方主责,昨天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要到11月份才能取钢板,伤残坚定要等完全恢复才能做吗?对方主责的话,这些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对方应该赔偿多少?目前对方的车子已经买了,且已经离婚,很难找到对方,该如何处理?
2010年7月1日下午6时,我在白石桥路西往东的附路上行驶,到日航新世纪饭店门口时,被内侧车道向外并线的微面剐蹭到左后轮翼子板。交警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同车同事拍下了现场照片,对方以自己不识字为由,让同车人代签了快速责任认定书。 此后对方以多种借口拖延定损时间。借口1.保单原件寄回哈尔滨老家办理“汽车下乡”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对方赔偿我方车上的伤者,四万多元,其中除了交强险,我们双方按责任比例进行了赔偿,九一开。 那么 对方车上的伤者,他的医疗费是一千五,交警说让我承担全部金额。其中我的汽车保险没有。 为什么对方车上的伤者医疗费需要我承担全部金额呢??? 难道不是按责任比例90
7月9日凌晨2点左右,我们驾驶载货机动车沿高速行驶至韶关时,因右道施工封闭,借左道行驶,我们正常减速变道,这时一辆大巴从后边高速驶来,与我追尾。在强大的作用力下使我车与前方车辆发生连续追尾事故。大巴乘客1死数伤,我方车辆及货物严重受损。请问在此事故中,我方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在三月份出了车祸。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同事间吃饭,吃完饭一位男的喝了点酒说要带我下来,我不放心,于是就叫了打的车,结果那男的三番四次拉着我把打的车赶走了,就这样耗了一个小时说非要带我回家。那人没有车,摩托车还是他朋友地方借来的,没有头盔。却趁男人面子非要送我回来,可是我也不想跟他消耗时间了只想快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