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两天,发现小孩腹胀,第二天拍片检查,考虑不完全性肠梗阻,医生说本医院没法治疗,建议转院治疗,可是不派救护车和医护人员,要家属自己找救护车转院,家属找科主任协商,科主任说救护车和医护人员没法派,小孩肠梗阻属于外科事情,小孩不属于他的病号,跟他没关系,家属又找医务科领导解决,领导说由于疫情救护车出不去,先立刻联系上级医院远程会诊,可上午的事情,下午才把远程会诊的邀请函发出去,第二天才会诊。第一天下午科主任告诉家属,小孩的腹胀已经消退,但小孩至今未见大便,考虑肠梗阻.小肠结节炎.肠坏死.阑尾炎其中一种,家属要求联系其它医院会诊,科主任拒绝,家属要求给上级医院打电话提醒会诊,也遭拒绝。第二天会诊结果还是考虑那四种疾病一种,要求自己联系车转院,否则病情会不断恶化,家属要求配备仪器,均不配备,就这样在不配备救护车,不配备医护人员,不配备呼吸机,不配备心电监护仪,不配备保温箱,不配备急救药品的情况下,小孩在自己联系的救护车上路途死亡。
5月25日我在当地医院顺产生下一个女儿,当时医院并没有给我女儿做身体各方面检查,6月12日下午女儿突然发病,抱到当地医院当时帮我女儿看病的医生只是作了简单的检查体温和测心跳,跟我们说症状都正常,但当时我女儿表面症状还是很不正常,嘴唇发白,肢冷。然后开了一些药让我们抱回家观察,回家二小时后女儿又发病不久就呼
新生儿出生十几天后,因小孩脖子周边长小水疱,首次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黄痰,开了些降火药说无碍回家,第二天中午小孩不乖再次送去检查告知病危住院,第三天早上7点多死亡,化验结果是胃炎,浓肠包,新生儿败血症,事实该有个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婴儿生前未作头颅的检查,婴儿死后两家医院同意尸检,尸检结果头顶骨折,医院就应负责任,所以现在有损两家医院利益,二家医院又说:婴儿是埋过的,在尸检之前两家医院也是知道是埋过的。这种尸检结果还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有,有多少法律效应?
一直在一家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全部正常,又去该医院生下一男婴,孩子在11天的时候,感觉不对,又去该医院做检查,院方回复,孩子状况正常。过几天孩子消瘦严重,去别家医院查出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脊柱弯曲、十二指肠梗、抢救无效!孩子32天,死亡!
新生婴儿在出生时检查出肺发育不全,在转院途中发生死亡医院拒绝签死亡证明该证明办/
新生婴儿在出生时检查出肺发育不全,在转院途中发生死亡医院拒绝签死亡证明该证明办/
新生儿早产,八个月二十多天,在医院救治六小时后死亡,十七点五十多分去抢救
新生儿早产,八个月二十多天,在医院救治六小时后死亡,十七点五十多分去抢救,十九点三十多下病危通知书,二十二点多才叫转院,120
我们是转院过来到巴州人民医院院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在该院出生并住院了
我们是转院过来到巴州人民医院院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在该院出生并住院了,然后要走医保报销,因为不知道医保报销的比例情况,特意打电话问医保科,问是不是要拿什么表开转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结果医保卡说不需要开什么转院证和转院表,直接结算就可以,然后我们今天结算的时候,我还特意想问一下结算那个人需要到医保科
我今天抱着新生小孩去楼上看病,说是黄疸高,在新生儿病区被设置
我今天抱着新生小孩去楼上看病,说是黄疸高,在新生儿病区被设置在滑动门里面有50公分远处的放拖鞋的架子绊倒,架子有30公分左右高,整个走道都被栏住,我目前左小腿前面擦伤十二公分长一公分宽 右腿膝盖头也很痛,犹豫是抱着小孩摔倒的,不知道小孩有没有事,请问我可以向医院索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