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月31日与女方调解离婚,判决住房归女方,剩余贷款12万余元由女方偿还,女方给我住房补偿金15万,二月底前给我5万,剩余10万元于201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双方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办理清偿贷款以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被告负担。 但是被告在3月初只是将5万打到法院账户,藏匿票据使法院无法支付给我,并要求由我先偿还12万贷款,偿还后被告才会将12万支付与我。被告离婚代理人是其父亲,离婚的条件和协议都是其父亲主张,其父有财力而被告号称无财力。我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剩余10万元如被告以无财力为借口,如何强制执行。
女方无财力全由其父亲支持,且带孩子在此住房居住。法院有办法执行吗?
有关暂缓,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如何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还要像第一次申请时那么麻烦吗?程序是重新来吗
仲裁裁决下达后的第17天,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后来他们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了,(当时我不知道对方可以在30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他们的申请被法院驳回了。可是执行厅说我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不对,过早了。让我再重新申请一次,那我是否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还是要重新申请?
之前法院判离婚,并由我抚养孩子,前夫按月支付抚养费用.但是现在前夫失踪杳无音信,手机联系不上,住址不详,他没有工作单位, 我目前只有他的身份证号.其他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去报警? 针对他这种情况,我要求一次性给我抚养费,法律是否能支持?毕竟他跑没影儿了,人失踪了... 我所申请的强制
对经过公证且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抵押借款合同,在实际发生强制执行时,强制执行的具体标的是仅仅指归还本金和利息呢?还是按照合同的条款为标的?尤其是否以合同中抵押保证范围条款的内容为标?如:律师费、各种违约金(不含利息)、补偿金和其它费用等。
与北京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劳动争议已经生效(劳动争议被申请人是北京分公司),目前北京分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也没可执行财产。现在想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1、我是否可以在北京直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对象是否可以将北京分公司和浙江的总公司同时列为被执行人,还是只能将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 2、公司是私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履行通过法院起诉做出的赔偿协议,该法院又不受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如何办?
交通事故起诉后起诉到事故所在地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车主不履行承诺支付赔偿款,该法院又不受理被害人的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另行申请自行,不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因为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和驾驶员都是外省的,法院判对方保险公司(中国人保)赔付我的损失,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保险公司拒不认付,一直都没给也不理会,06年申请执行到现在,年年打电话给当值的执行法官都说没有结果,法官都换了几任,现在的法官说他手上没有我的资料,我咨询资料科的内勤说我的案件在06年就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