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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如何强制执行

如何强制执行 本人1月31日与女方调解离婚,判决住房归女方,剩余贷款12万余元由女方偿还,女方给我住房补偿金15万,二月底前给我5万,剩余10万元于201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双方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办理清偿贷款以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被告负担。   但是被告在3月初只是将5万打到法院账户,藏匿票据使法院无法支付给我,并要求由我先偿还12万贷款,偿还后被告才会将12万支付与我。被告离婚代理人是其父亲,离婚的条件和协议都是其父亲主张,其父有财力而被告号称无财力。我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剩余10万元如被告以无财力为借口,如何强制执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10043……(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3-03-20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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