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在某单位【私人企业】做门卫工作已经有六年。这六年一直领取最低工资是从以前的400到现在的700元。单位什么保险也没有帮他买。现在我父亲辞职不干了。原因就是单位领导叫他做别的事,比如装卸杂活等与门卫无关的事,因为以前也有过这种现象,我父亲去做了但后来工资里没有这份劳动薪水所以他现在不愿意去做。我父亲他就说了一句话:"不要我做我就不做了".就这样,某单位就顺着我父亲的意思多付给他一个月的工资叫他当天离开单位。请问律师:某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
我在公司离职了一个半月后,公司一直暂缓我的工资、奖金及报销费用,而且工作的最后一个月没有奖金,公司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具体原因是不是我负责的客户出现的经济上的纠纷,公司的想法是等公司把这个客户的问题处理完毕才能发放我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要怎么样才能拿回我的工资?
我的劳动合同期到期了,但公司过了两天才说不和我续签,这样的情况被解雇会有不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工资的补偿吗?
律师:你好,我原在县级的一个私人企业上班,上班时我交了1000元的押金,2000年3月到2010年1月在车间干,后2010年2月初我被调任干工艺员,由于劳动强度大,分工不明确,每天都是工作12个小时以上,而且没有休息日,更提不上有加班费了,致使身心压力很大。到2010年5月20日向单位提出辞职,这个单位从来都是拖发工资,至少都
上班一个月临走结算工资时厂方却说还得倒给50块,有这个理吗?
我在上海一家工厂上班一个月,也签了合同,为了想找个更好的工作,我想到了辞职,可在给我算工资时厂里说要扣除我的违约金,还有在厂里的罚款,我还得倒拿50块钱,我一个打工的又没给厂里造成经济损失,我们这边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00,可我一分也没拿到,请问律师我能要回我的劳动报酬吗?
我在的公司是一个礼拜工作七天,每天工作9个小时,我离职后,他们说,因为我没有事先说明,所以要扣最后一个月工资的百分之40,只给百分之60,但是,现在又说,因为我没有做满30天,所以那半个月不算最后一个月,没有工资拿。 工作六天,
我在一间奶茶店做了不到一个月辞职不做了,老板不肯发工资,还说我犯法,但其实他当初并没有跟我签劳工合同,也没有说什么试用期,还要我交200元的押金,请问这工资可以结算吗?
我在吴江盛泽一家纺织工厂上班,2月26日在这家工厂做学徒 一个月后转正,签了一年的劳动协议, 现在因为天气气温升高,工厂车间的温度更高 有40度 由于不适应这样的工作环境,提出离职。 老板的理由是我在他厂做的学徒,要求扣除一个月的工资 作为培训费用,而且不是扣除作为学徒期的, 每天12小时班 一个月很辛苦
今年5月底写辞职报告,6月初未回公司上班,旷工3天后公司出了除名通知。而后公司发了离职须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离职员工需做好交接无遗留问题方可离职于次月发工资。 由于我一直没有回去交接,故5月工资到7月了还未发,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合法? 请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