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买的二手房,顶成边楼,冬天山墙上霜房子不保温,别人家二十六七度,我家十五六度,经打听东大山是三七墙加保温板,我家山墙是六分墙加保温板,买房子的时候卖主也没说,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常损失。
几年前村里平改,涉及我家大棚,经过协商开发商答应补偿120平米毛坯房,不要房的情况下可以补偿3700元每平米.后来我家决定要房子,房子盖好后开发商通知我们选房,选好房后,等到交房时又要向我们所要个人所得税,管理费,配套费等费用共计20万,他所收取的费用合理吗?在多长时间以内可以起诉他,多长时间以后就不可以起诉了?起诉的话
请问集体房是否可以转为个人产权呢?房产公司说购房半年至一年办房产证,五年之内产权集体所有,使用无年限,五年后土地转为国有,年限70年。集体房可以这样处理吗,有这样的说法吗??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同上是否该注明“五年后土地转国有,房屋为个人产权”??集体房如果转为个人的后 能否买卖过户给其他人呢??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陈律师您好!我是杜尔伯特县辖乡镇的居民,我有这么一个情况想咨询您一下。我父亲有一套商服楼想过户给我们,我们在想商肥楼过户要交好多税费,我们想以什么方式转让产权才能少收一些税费,是以遗产继承的方式还是以无偿赠予的方式或是以其它什么方式也好,那个能少花些钱,后果
04年双方协商后以12.5万买了前妻舅舅的房子,当时市值16万左右,经办人是前任岳母和我干妈,06年离婚后问过她家房屋是否收回,她家当时说不收,我们在这房子住了快9年了一直没过户,现在要求他舅舅给过户,他舅舅 要求按现在价格补齐房款才过户,当时房款是前任岳母收的也没签订买卖协议,我该怎么办? 当时钱是通过我干妈
05年我卖了老家的房子,哥哥在大连结婚有一套90多平的房子,在亲哥哥的攒托下为了相互照顾,在大连跟他同一小区买了一套60多平的房子,因要还房款只得把房子出租,抵消一部分还贷压力、房证07年下来,09我结婚后回到大连装修居住,以转账的方式还了房款,因想省一部分税费,商量好满五年以后过户,今年满五年,刚报完税交完
2013年1月26号签的买房合同、我已经首付交付给卖方,接下来的手续都已办完就等和卖方过户,结果卖方告知户口里有1人因在监狱无法办迁出。合同上明文规定2013年4月29日前卖方户口上的人必须全部迁出,否则按房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过户7日买方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现在解决的办法想让卖方押10万在我手里直到监狱里那人
我公公婆婆有公租平房两间,他们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三个儿子成家后户口都没迁走和老两口在一个户口本上,女儿成家后迁走了户口。我公公早年就去世了,后来我婆婆就有我和我老公照顾,我老公是三儿子。平房拆迁了,三个儿子各分得并出钱买下一套两居室,分别写的三个儿子的名字,婆婆还是我们赡养,两年后婆婆去世,现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