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开店,因为亏损,甲股东给乙股东打欠条,承担乙股东股份货款一万元,该欠条有效吗?
如果甲股东不愿意支付该货款,能否起诉呢?这个属于什么纠纷呢
公司老总要我们员工每人持1%的股,就是说,之前,作为企业的法人,他已经贷过款了,现在他说他有抵押物,但是无法继续贷款,需要员工每人持1%的股,这样就可以继续贷款? 我想了解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如果员工持股,会不会承担贷款的风险与责任?(注: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不承担公司任何债权债务责任,不享有公
出资企业经营不善,未缴纳员工的社保。大股东(51%的股份)将承担何总连带责任?面临何种政策风险? 各位专家,感谢你们的回复。 但是若出资企业真的没有钱为员工缴纳社保,尚未宣布破产,最终结果会怎样呢?即使大股东不承担责任(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最终结果会怎样呢?再谢!
2010年我与一朋友合资办了企业,2011年由于一些问题不合,他是法人,于是对方要求我把股分转给他母亲,承诺要把我出资的所有金额退还给我,但是当时并没有这么多现金,于是写了张欠要给我,写上欠我多少钱,为转让这个公司的股分费用,分三次还清,并写上分别还款时间及金额,最后借款人是他母亲亲笔签名,没有印指纹,我收
大股东A与小股东B合伙经营化肥厂,至今2年,现通过多次查账大股东抽逃资金240万,但拒不认账,小股东该怎么办,是否可拿财务报表到人民法院提请解散或强制解散程序?
我司有一员工,在职的时候自愿不购买社保,现在离职要求公司把应为其缴纳的社保费用以现金形式结算给她,这是否合法?另如果员工写了书面的自愿不购买社保,对企业规避这类风险是否有帮助,或者说是否有法律依据来支撑这种做法?同时企业需承担哪些风险?谢谢
没有实际出资,没有实际分红,但是挂名是公司的股东,这个股东有效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律师们,你们好,我有个问题,就是公司征用我的身份证,让我挂名是公司的股东,但我没有出资,也没有签任何股东协议什么的,也没有得到什么分红之类的,总而言之,就是挂了个股东的名号,没有实权、没有实际收益,那如果公司以后出问题,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还有如果我以后离职,那么我的那个股东名号还有效吗?公司有问题
我与朋友合伙经营高危企业,我是法人代表,以后企业任何法律责任是我一人承担吗?
我现在想与朋友合伙搞个涂料生产企业,由于是易燃易爆企业,注册我是法人代表,也只是小股东,我想知道的是以后企业有任何法律责任,需要我一人承担吗?具体法律上有什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