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去年4月份买的房,由于当时正好税务局改政策,卖二手房要交税,当时房东和我商量能不能等没有税了再过户到我名下,当时中介卖房的说得五六年税就没有了,当时看房东有点愁,我就同意了,所以现在我住的房子所有的一切名字都不是我的,都是以前的那个房东的,但所有证件全都在我这里,还办了房屋抵押,但是现在国家政策又改了,要交百分之二十五的个人税,我就想咨询一下,我到底要等多长时间能要求以前的房东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我担心国家的政策这么一改,以前的房东会一只拖着不过户,我该怎么做?请求律师给个好的建议。
父亲单位分配的房子,房本上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并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在是父亲的名字。 现母亲已经再婚,如果当前再办理过户手续转到母亲名下,是否还可以算做母亲的婚前的财产? 我的提问有些问题,应该是房屋是否能算作母亲个人财产? 假设将房屋过户给我,我再指定赠与母亲,是不是肯定可以算作母亲的个人财
我与合伙人共同出资(各出50%)购买的房产。因为考虑过户费用很大,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经过双方协商,草签协议大致内容如下:1.双方各自出资50%,购买某处房产,产权证号:xxxxxxx号。2.房屋产权归属: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其产权各占50%。3.租金分配收益,双方各得50%。4.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由乙方负责保管。5.未尽事宜
父母将未还清房贷的房屋过户给儿子及未来儿媳(未结婚)费用和手续是怎样的
父母有两个儿子 我是次子目前房屋在母亲名下 父亲共同所有 现在想把房子过户给我及我女朋友(未来老婆) 房贷还没有还清 请问可以过户吗 若可以费用怎样计算 又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2003年单位福利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卖方人的原因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是签署了住房买卖协议。这位卖方人现在无法联系,房屋的过户手续要怎么处理?
3年前出售了一套房屋,已经签订协议,但购房方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影响我的新房的购买
3年前出售了一套房屋,已经签订协议,协议上已说明过户费用由购买方支付,并且有律师公证合同。曾多次催促其过户,但购房方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近期我需要重新购买一套新房,又多次上门催促购房方办理过户手续,但他依然迟迟不予以办理,现在影响了我购买新房的贷款手续。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如果我如果想收回此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