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1:40,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瓶车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车相撞,电瓶车车主受伤进医院。目前不清楚,到底是哪方的过失?想问一下,如果电瓶车有闯红灯的情况,大车应该负多少责任?如果是小车撞到电瓶车,而电瓶车没有违规的情况下,小车的车主是不是应该负全部责任?
我父亲在省道与乡道十字路口,(该路口无斑马线和信号灯,省道上有减速带及十字路口标识牌。)骑电动车自南向北与自东向西(省道)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头部、肋骨、锁骨等多处受伤,在监护室观察,暂无生命危险,请问责任该如何划分?如责任五五,如赔偿我们能占到到少比例?
当时我从门的左边进去,一个老奶从门的右边出来。谁以没看到谁就撞在一起了,她后退了几步就用屁股坐了下去。去医院一检查发现她骨折了。撞的时候她在走路,我以在走路。我们打了110,警察来了就登记了一下。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故交警处理好,还是警察处理好。还有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及赔偿?
我95年3月生,我同学94年10月生,上周我们一同骑她的摩托车(我开)撞伤了一个横穿马路的阿姨,造成阿姨头皮搓裂伤,我同学右眼眉一条裂伤,我自己锁骨裂伤. 请问:一.我们与阿姨的责任怎样划分,二.我与同学的责任怎样划分. 谢谢!
事故大致描述: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双向四车道,在我前方行驶的公交车进入站台上下乘客(公交车停在外道),我就从内道行车超公交车,当我的车行驶到与公交车车头同一直线时,悲剧发生了。有一个乘客从公交车的前门下车后径直的从车头这一端向街对面跑去(事后从监控录像中看见的),我由于躲闪不及,直接就把那人撞翻了。后来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我的轻型货车和摩托车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当时有两人受伤,出于人道主义,我积极的处理此事,花了好几万,事故责任是各半,请问应该赔偿额度是怎样划分的?
对方电动车闯红灯,与我小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对方主要责任70%,
对方电动车闯红灯,与我小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对方主要责任70%,我次要责任30%。对方要跟我医药费6000,误工费2000,营养费1000,精神损失费1000,电动车修车费500,总共10500元,我修车费2220元,我有交强险+三者险50万不计免赔率,请问在交警调解过程中,我需要付给对方多少合适,这些费用保险公司都会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