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本就不和,而且5年前还打过几次架,造成右手中指弯曲,由于是亲戚关系又赶上农忙,所以未追究其责任。但是去年10月份B在A家门外挑起事端,并用土块砸打A,之后互殴起来,经邻居劝阻把双方拉开,B回家叫其丈夫返回连续两次打A,由于家中只有A一人在家,晚上家人回来后找到B家中,要求带去看医生,B报警,之后经法医鉴定A为轻微伤,伤好后派出所调解无效,均被拘留A6天,B在哺乳期,其丈夫代受为10天,事后由于医药费问题,A将B告上法院,在取证中发现派出所的笔录中出现,A用铁棍打B,而且还有证人,但此证人由于A有过过节。请问第一派出所连同A一起拘留合法吗?第二笔录中的铁棍与证人会对A的索赔造成怎样的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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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人上门打成轻微伤害。打人者犯什么罪?派出所应怎样处理?
嫂子的妈妈和我母亲因为发生口角,上门将我妈妈打伤,父亲在防卫的过程中被嫂子的妹妹用石头将头部打破,(她妹妹以前有前科)现在经过鉴定父母均是轻微伤害,请问打人者犯什么罪?派出所应怎样处理?
在厂里因同事不服从安排,我反应给了上级领导,结果同事因被领导训斥,心里不平衡,因此趁下午吃饭的时候和其哥对我大打出手,厂里领导因此开除了他们两人,于是他们两人扬言说让我小心点.请问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甲方与乙方发生口角争执,甲方先开口骂的一方。争执中,乙方无意将甲方手指咬伤,甲方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是否有权利对乙方进行拘留?
被邻居推一米多深的沟里 老是头晕 出院之后去法医鉴定是轻微伤 警方给两方协商不成 对方不给予赔偿 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对方来打我,对方先动的手,我把对方打成轻伤,我是轻微伤,责任在谁?
对方是回族,我是汉族,对方夫妻俩人来打我,对方先动的手,男的拿刀,女的厮打我,我在先被砍伤的情况下(轻伤,缝了4针)我拿起旁边摊位上的刀砍了那个女的(经鉴定属于轻伤,缝了30针)然后我方报警了,他们可能也报警了,派出所来人把我们带走,他们又叫了两车人去围堵派出所,派出所因为这案件有回族就不敢过问直接把
我本人打成轻微伤,对方派出所有关系,派出所走形式不出面调解,知道对方的车牌和住所,警察就是不管,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