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与前妻离婚后,房子(150平方)判给她,我每月给小孩350元抚养费(当时我的工资是1050),,2009年她起诉要求增加到450元,(现在工资是1800元),而我的现状是:父母已70多,无退休工资无收入,和我一起生活,再婚后生有一子,借了10万买房子。问:能否保持原抚养费不变。
我的前夫时电力部门的,年收入在7-8万左右,是所有收入和起来的,孩子以前是判给他的,但是他有再婚了,他和她的现任妻子对孩子都不好,是孩子自己不跟他们的,我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他爸竟然要求要做亲子鉴定,当时连他的律师都劝他说不是很确定不要做,他还是要做,花了9700,结果还是他的,她的律师也说了,现在
女方在94---95年孕产期间患上严重风湿性心脏病,96年冬确诊,严重有重男轻女思想的男方(市直卫生系统中计划生育某单位部门科长)及其父母(都是卫生系统市直单位的,现已退休,家产丰厚)深深烦恼女方病体无可能再要二胎,生男孩已无望,遂于99年6月14日要求离异,当日托人立即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是两处房产(一个一室,一
03年4月8号离婚,当时孩子只有8岁,现在孩子15虚岁,离婚协议是男方写的当时约定每个月给孩子200生活费,但至今一分也没给,也不探视孩子,他现在上海发展,有厨师技能。我今年37岁为了养孩子四处打工,身体每况愈下,孩子现在初一第二学期,面临辍学,我实在没有办法,男方户口所在地有半晌地租给他人播种,我可否追加回来
儿子六岁时离的婚,到现在17年了,她听说家里这边地值钱了(我们之间有3.5亩的口粮田),就想方设法找人和我复婚,为了达到目地,她把儿子在念大学时欠的一万元学费给交了,后来她发现地都没有了(原因是地都被当地一家电业征用,可占地款一直没给补全,至今还欠我们的),她就去了法院起拆我她自己的应得的那块地,我说给
各位律师好,我现在准备离婚,孩子现在两周岁,我会争取由我来抚养。 男方月收入税前9000左右,税后7000左右,我想要他30%的工资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用,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支持?听说还要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如果他不同意,他只同意给1000/月,法院一般会判多少的抚养费?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有一套房子,大约46万贷款,每月
孩子父母离异,法院判决抚养权在女方,现孩子满10岁,要求变更抚养权至男方,但男方女方均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孩子或其祖父母是否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至男方?
我在两岁的时候过继到我伯父,在22岁出嫁了。但现在由于其它原因伯父想断绝我和他的关系,并要我一次性提供20年的抚养费,我需要支付吗?该怎么算这批抚养费?若支付了以后还有赡养他的义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