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上班时间,走路时不小心摔伤一位40多岁的员工,不小心摔倒,造成盆腔轻微骨折,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需要赔偿哪些费用...事主想敲一笔费用
我是江苏常州的,当时在上班路上我开摩托车,我没有证,但摩托车有牌照,证件都是我父亲的,对方开的是面包车,当时是他横穿马路造成的事故,导致我右腿踝骨骨折,经交警处理后,他付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我也在网上看了一下,无证驾驶自2006年3月1日起只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但并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像
我姑父给张某介绍工作,张某在工厂,厂里管吃光住,最近失踪了,我姑父在厂附近寻找十多天,今天发现死在厂里的水池里。想问一下厂里是否有责任。要厂里的责任,大概得占多大比例。 如果张某是自杀的话,厂里有没有责任,我姑父给张某介绍工作,是否有责任。
国务院法制办在今年7月24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在是否生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条是否有效。谢谢!
我父亲16号去工地干活,到工地后老板让他去另一工地,在途中骑电动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请问这是否属于工伤?
我父亲16号去工地做工,到工地后 ,老板让我父亲去另一工地干活,途中他骑电动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请问这是否算是工伤?
时间:2012年2月5日凌晨20分 当事人(女)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因为疲劳意外摔伤,造成右大腿大腿骨断裂,现已做过手术,未报警,未起诉。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们,这起案例能否做为工伤事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用,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