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资讯下,我2007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了3年,现在到期终止了劳动合同。有人跟我说公司还得补偿我3个月的工资,因为工作了3年,请问有这个规定吗?我可以得到补偿吗?谢谢!
合同到期不续签 是我自己提出的
他们在解聘我们之前是没有提前通知的,当天跟我们说解聘的事之后第二天就不用我们上班了!还有,如果单位是采用末分淘汰制把我们解聘的,合理吗??
合同快要到期公司要降低工资我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吗?
情况1: 公司目前效益很差,上个月通知所有的人要进行工资调整,并要求我们签工资调整的补充协仪(实际上变相的降低了我们的工资),同时前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新的工资调整已经发到我们工资卡上了,我们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不接受公司的工资调整,于是公司过了一周又补发原始合同约定的工资差额,并且说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朋友是在2009.3.16签的一年合同到2010.3.15 每月1500保底工资+保险200补助(因为不给上保险) 现在被告知要在8月10号从商场撤店,他应该能拿到多少的补偿工资。 工作性质是商场的专柜销售。 他的合同中有说到,经营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和其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等等……上面只写补偿半个月工资。这样
我与公司于2006年3月1日,签署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于6月28日突然宣布解除合同,工资发到6月底,我想咨询公司应该怎样补偿 就2009年签的合同
我是03年进入本单位的,近两年因为涨工资的事同领导有些不愉快。05年单位办理了医保、社保。2010年6月30日我的合同到期。目前我也还在岗。我已于08、09年连续签定了两次一年期合同。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是单位不与签定以后的合同,有经济补偿吗?如果有,是如何计算的呢?是执行单位工作年限还是仅仅只计算新劳动合同法执行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合同未到期,提前辞职,公司也有过错,劳动者可否要求提取未结算的工资。
本人合同期还差一年才到期,但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没有及时缴纳社保金,我可否申请提前终止合同,并要回未结算的工资。
我08年1月进入我现在的公司,当时签的是三年的合同,也就是11年1月合同就要到期了,可就在11年1月公司将变更公司名称和地址了,如果那个时候新的公司不跟我续约,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了?如果我选择续约,但是之前的工龄清零,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了,
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不与劳动者续签,请问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吗?
我在一所学校工作今年7月底满1年,合同刚好到期。7月12号通知不在续签,工资发到7月底。请问我可以向学校提出经济补偿的条件不。如果可以又是怎样算。 麻烦各位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