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2012年9月3日通过新境界租给夏某,2013年3月2日第二季度房租已到期,需要夏某续交下季度租金。我与夏某当时留下的三个电话联系,均已停机。我们又多次到过出租房间,也未找到人。(他们在租住时就已将锁换掉)。3月12日,依据租房合同我们可以收回房子,于是我们与帮我们联系租房的中介和派出所民警一起打110换了锁,进门以后发现屋里一片狼藉,玻璃门、衣柜、餐桌、灯具等等都被砸得稀巴烂。我们已向派出所报警,但派出所干警的意思让我们尽量找中介索赔。请问中介在这件事情上应负什么责任?我们能找中介索赔吗?
我的房子,租给别人做小吃部,租房时,跟他签过合同,但是今年前些天由于小吃部不注意用火安全造成房屋发生火灾,由于火势过大,连带邻居的房屋也发生火灾(邻居的房屋也出租做了小吃部)由于起火时是凌晨1点多,都在休息,所以屋内的物品没有抢救出来。现在是这个问题,租我房子的人口头承认给赔偿,但是不签书面协议。除
本人将闸北一式石库房租给房客,租赁期间引发火灾,秧及邻居消防鉴定为房客堆放易燃物品引起,我出租时候没有进行登记,问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邻居把房屋的房檐砸掉,应当负法律责任吗?构成犯罪不?如果应该负责,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房屋是10年前所建,起因是邻居说占了他家的地方。
邻居把房屋的房檐砸掉,应当负法律责任吗?构成犯罪不?如果应该负责,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房屋是10年前所建,起因是邻居说占了他家的地方。 现在说是占了他家的地方,派出所说要村委会开个证明,重新量下房基地。划分下归属权,现在派出所叫找村委会说他们没办法。我该怎么做?如果真的占了别人的地方,他就有权拆除吗?我
租了个月租为1390元的房间,签订合同为1年,房租一次付清外加2000押金,由于工作转调他方,故和房东约定解除合同(房子还有6个月20天到期=11206.7元),双方达成协定,房东要求扣除违约金4000元,我理亏在先,于是以房东退回7000,他收回房子达成协定。 房东汇给我5000,没有达成7000的约定,他单方面毁约,我是否可以
房子是我签下来的,房东口头承诺可以转租其中的房间,但是合同里强调不可以转租,只是注明“租客关于房子的租用问题只与我联系”这一事项。那么这种情况下我是与其他租客签转租合同还是出租合同? 请教专家~ 谢谢!
租了个月租为800元的房间,签订合同为1年,押金1000元,房租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支付2400元,外加1000元押金,住了一天,发现房屋内有对方老公的遗像放在书橱里,不敢再居住,故提出和房东解除合同,双方达成协定,房东提出放在再租出去后,把剩余租金和押金还给我,从租房起一个半月的样子,房东提出有人看房子,让我把钥匙
房主整理房间时,把刚搬走的租客遗忘的物品给丢掉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租客把一物品放在阳台的水槽旁,搬出去之后,房东整理房间的时候把那东西丢掉了。房东是否需要承担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