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出租期间,房间内物品人为损坏,房屋中介要负什么责任?
房屋出租期间,房间内物品人为损坏,房屋中介要负什么责任? 我的房子2012年9月3日通过新境界租给夏某,2013年3月2日第二季度房租已到期,需要夏某续交下季度租金。我与夏某当时留下的三个电话联系,均已停机。我们又多次到过出租房间,也未找到人。(他们在租住时就已将锁换掉)。3月12日,依据租房合同我们可以收回房子,于是我们与帮我们联系租房的中介和派出所民警一起打110换了锁,进门以后发现屋里一片狼藉,玻璃门、衣柜、餐桌、灯具等等都被砸得稀巴烂。我们已向派出所报警,但派出所干警的意思让我们尽量找中介索赔。请问中介在这件事情上应负什么责任?我们能找中介索赔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1456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3-15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