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个体工商户,是X厂法人。该厂前身是Y厂,属于乙。2005年期间,甲受让X厂,但是,原X厂内临时简易房未在转让范围,还是属于原业主乙所有,不属甲所有,是乙用于养殖场用。2010年以来,乙不再养殖,而房屋闲置。甲的X厂需要增加仓库房,因此,报告人向乙租赁该临时简易房,当时口头约定年租金。由于该简易房多年未维修,近期雨水多造成简易房多处漏水,不好使用。甲就向乙提出,由乙把简易房漏水屋面翻修再租赁给甲使用。乙则说X厂停产,可以让X厂工人去翻修,维修工资及费用由其乙承担,临时简易房修缮完毕后再签订租赁合同。某日上午,X有7-8位工人(包括X厂做工的丙)简易房漏水问题,在维修时丙一直在简易房地面当帮手,没有爬上屋面。当日下午,丙私自爬上屋面,在爬的过程中丙不慎从屋面跌落,后经医院紧急抢救,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时,甲不在现场,乙在维修现场。请问……安全事故?工伤?找谁赔?
我是江苏常州的,当时在上班路上我开摩托车,我没有证,但摩托车有牌照,证件都是我父亲的,对方开的是面包车,当时是他横穿马路造成的事故,导致我右腿踝骨骨折,经交警处理后,他付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我也在网上看了一下,无证驾驶自2006年3月1日起只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但并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像
外甥张被一个个体老板雇佣去为黄海造船厂冲刷船体。09年晚和老板一起加夜班,老板开升降车,张用喷水枪冲刷船体,二人同在一个大约3平方米的吊台上,正在干活时,老板忽然听见张“啊”的一声趴下了,老板刚想伸手拉他,却不想手被吸过去,赶紧使劲收回手,并大喊“电!......”,等下面的人把所有的电都掐断了,吊车放下来
工伤可能会双方都没有责任吗? 如果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属于有过错吗?
你们好,我是一个工伤受害者,和厂里有合同,出事之后有工伤认定书。 现在已经认定了4级工伤。2010年1月起开始享受伤残津贴(我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是不是用人方存在过错,我可以要求他负民事责任?) 我没看过工伤认定书,我爸说认定书上是双方都没有过错。 由于是生产是的液氧,液氮。属于危险品。设备要有安全部
我姑父给张某介绍工作,张某在工厂,厂里管吃光住,最近失踪了,我姑父在厂附近寻找十多天,今天发现死在厂里的水池里。想问一下厂里是否有责任。要厂里的责任,大概得占多大比例。 如果张某是自杀的话,厂里有没有责任,我姑父给张某介绍工作,是否有责任。
肇事者开着别人的车出差,随同其出差人因事故死亡,交通事故与工伤死亡赔偿该向谁索赔?
肇事者是是受害人公司的老总,车子是老总的弟弟的,受害者因公出差发生车祸死亡,老总全责,交通事故赔偿向单位要还是向个人要?如果向单位索赔,工伤死亡赔偿可否同时索赔?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向个人要,他说付不起怎么办?受害人工作单位在山东,事故发生在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