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96年在我儿子的名下,买的144平方的实建土地面积,2001年办了国土证,到2010年想转让时,却发现被国土局在同一块土地上,于2007年另外办了两张国土证。
龙某女与洪某男是两夫妻,在第一轮承包时参与了A村的土地承包,并承包了A村3亩稻田,八十年代中期,洪某男去世,两人之间无儿女,当年龙某女的弟弟龙某男从B村来赡养龙某女,并把户口从B村迁到A村,同时土地证的名字也改在了龙某男的头上,之后龙某男与A村妇女洪某女结婚,龙某男和洪某女均在原来的家庭参与了第一轮土地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3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9】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3号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河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1994年4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农村土地承
父母过世前留下口头遗嘱(有亲属见证):父母名下的一亩耕地由我和我兄弟俩共同继承,将来如果被占地开发时,补偿款由我和兄弟俩平分。父母过世后不久,我与兄弟在亲属的见证下签定了一个协议,说明这块地由兄弟俩共享,修建温室大棚等建筑时,兄弟均摊费用,收益均分。事后我们建了一个温室,费用是我与兄弟一人一半出的,
2000年父亲过世,爷爷奶奶为能让我给家分担农活,不让念书,母亲坚持让我继续念书,于是产生矛盾,爷奶赶母亲和兄妹二人出家门,当时爷奶与父亲是分家的。前两年,毕业后和母亲回家发现父亲留下责任地被爷奶卖给同村人(甲)建了房子,土地承包责任人是我母亲名字(有土地使用证),于是以母亲为原告告建房子人家侵权,经过
如果租用了 村里的集体土地 合同写 70年 或20年 ,如果政府需要征用这块土地,是不是能得到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以前分地时是按照每亩800斤的产量来分配的土地,由于土地的质量不同,质量好的地块每人分得土地要少于土地质量不太好的土地。现在国家占用耕地,按照每人平均6分33的土地拥有量来进行赔偿,但是分地时我家是按每人4分6来分得的土地。现在按照土地拥有量来赔偿,我想咨询一下在赔偿时我家是否也能够按照每人6分33的土地量
所承包的农村荒地到期 荒地用于养鸡 进行拍卖时 没有拍到 荒地上有自己所建的厂房 现在的新承包人是否赔偿我现在所评估的损失 还是属于自己的损失 承包到期是否应该补偿的问题 现在即将走法律程序了 在没有法院的判决之前 镇政府有权利强制收回土地吗?有权利把厂房直接推掉吗? 国家有什么法律法规扶持农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