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0年8月在青海格尔木退休,现住咸阳。月退休工资按退休当月工资数发放。当时格尔木统筹每月发放数不足我的退休工资,每月少164元,由单位补发,单位后来嫌麻烦,按每年的元月、7月两次发放,每次为984元。两次共发1968元,刚好月均164元。 近十年国家连续给企业退休人员增资,单位只是将统筹发放的部分执行了国家的规定,而单位补发的部分,至今没有增加,就是说,我近十年没有领到我应该拿到的全部退休工资。 我的问题是1:单位原补发工资部分也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每年递增增加;2:2013年国家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在2012年工资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这个2012年工资应该是原来单位补发部分按照增长后的数字来计算的。 对不起,给你们增加麻烦了,我提的意思对不对,如过是正确的,我就会找我退休的单位,如果我说的不对,请你们解释一下。
我父、母亲在一家木料场工作五年,即将满60,准备回老家了,请问根据劳动法是否可以领取退休工资?
原来在国企转为干部,现在企业改制为股份制,要求按工人退休,这样对吗?本人工作一直没有变化,这样的情况公司很多,企业这样做对吗?
我爸爸想问,有军转干部最底工资么? 他在不队是排级干部转到河南的一个乡镇府工作,后退休在家,物价在上涨,工资也在上涨,他已经70岁了,工资一千五六,是不是不不符合转业干部的工资水平?请问一下律师详解一下有关的政策。 谢谢你们!祝福新年喜悦,平安。
我是鞍钢大集体下岗职工、于08年2月退休至今才开1000多、请问今年涨工资能倾斜退休工资偏低的吗?能涨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