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人那里买了一户房子,由于当时该房已经贷款,我连同房贷一起接收过来,扣除贷款我交了剩余的房款并签了购买合同,合同中提到“贷款期间不能更换房产证,等贷款还清后更换房产证时买方承担70%和卖方承担30%的房产交易税”可是当我垫付了全部的交易税后卖方拒绝承担他应付的那部分费用。请问我们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我可以起诉他吗?根据什么起诉他?
由于本人当事人(签合同的人)突然失踪,其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作为我公司施工方应如何处理?(该合同是装潢承包合同) 因为工程施工已经进行一半,由于当事人所购材料无法追寻,重新采购会推迟合同的完工日期! 恳望知道该方面知识的专业认识给一点指点 谢谢 由于本公司当事人(签合同的人)突然失踪,其合同不能正常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们签订的合同条款问题,我们是零售企业,我们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关于工作地点和岗位有以下两条: 1、甲方根据销售行业和连锁经营的工作性质,聘乙方在 A公司 从事 后勤服务 工作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A公司及关联公司间进行调动。 2、在本同合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工作变化、工作需要
公司给设计人员进行培训,在外部报班学习,大概3500元培训2月。想在合同中设定服务期。 问题: 1:关于多少培训费用可以设置服务期,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北京市有相关规定吗?3500元大概培训两个月,可以设定服务期吗?设定几年比较体现公平合理原则,2年可以吗? 2:针对这个人,可以在服务期条款中这样约定吗:员
甲乙二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履行期间,甲发生严重车祸导致半身不遂,就此情况分析合同未履行部分应如何处理。 如果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借钱,还款日没到人就去世了,那这钱是不是不还了啊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从09年1月1日到09年5月1日,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借款人只能在09年5月1日当天还款,还是在这个期限内都可以呢?还是其他的什么意思?履行期限对主债务人的偿还行为有什么意义?谢谢
我于2009年六月底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购买其开发的商品楼的口头协议,并于当日交付购楼定金两万元(收据上写明了购楼单价,未限定交付全款时间)由于当时此楼已出租2010年三月才到期(租樓者已与开发商签定不购买此楼的协议),我没急于交付全款,后因有事需外出,外出前我与开发商商定回来后交付全款,并留下联系方式。09年
我公司与买家签订了一份工矿产品买卖合同,产品是热加工设备,合同中的技术条款有两条设备精度的要求远远超出国家行业标准,而且这种精度作为热加工设备是不可能达不到的,请问合同中这一条款有效吗?
请问一下: 我们村与镇政府签订了一份土地买卖合同,土地卖给了政府作为开发,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合同内容确定,政府只是盖了 政府的公章,政府法人代表没签字,那么这份合同会一直生效吗?
我在他人那里买了一户房子,由于当时该房已经贷款,我连同房贷一起接收过来,扣除贷款我交了剩余的房款并签了购买合同,合同中提到“贷款期间不能更换房产证,等贷款还清后更换房产证时买方承担70%和卖方承担30%的房产交易税”可是当我垫付了全部的交易税后卖方拒绝承担他应付的那部分费用。请问我们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