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机械厂做工,去年2月份入职,入职时厂长,部门主管按2300底薪录用,答应试用期后加200元每月,公司合同签订上写底薪1100每月,2个月试用期后公司都以各种理由不加工资,时至12月自己出了工伤事故公司才加工资,入职时公司以未满半年不买社保为由, 要我签订自愿不买社保协议书。工伤事故后,厂里以他人名字给我办理住院手术,公司支付了我的医疗费用,现三个月过去了,我的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不能完全伸屈,增生性疤痕严重,第一次与公司私聊,人事部主管做中间人,说事故主要原因在于你的违规操作,公司处于人道主义给予你3000赔偿,公司机械安装了防护罩,我在试机中拆了防护罩,我在这三个月当中,事实上只拿到了公司3月5号支付的12月份7天做工工资730元,第二次私聊和谈,公司方面说最多给你8000元赔偿,我的意思是走正常途径,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再和公司私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我在补齐医院方面材料后,向当地劳动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目前还没有劳动部门的答复。请问我该怎么做下一步工作?
我因承包工地,是农村房子,施工师傅因在施工中,不幸摔下来,手关节骨头裂掉,医生说要需要3-4个月才会好。现在问题是师傅要求让我们赔偿3个月的误工费用,该不该呢?然后我与房东还有施工师傅都要各自承担什么责任。谢谢。急啊
我父亲受工伤以评定为6级,现在在争议赔偿问题,按有关条例规定一些赔偿是按本人工资来算,但我父亲工作单位是私人煤矿要求职工领取实际工资大概3000左右但签名上交的工资表上的是2000元以下,所以单位出具证据就是按1000多元来算。请问这要怎么解决? 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的赔偿时间是怎么算的?
我父亲在本市一家物流中心上班,于2012年12月28日凌晨5点上早班的时候因上货车卸货物时,连人带货从车厢坠落,导致右脚后跟粉碎性骨折,随即家人将其送至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物流中心的工作人员来送过医疗费,但是每次送医疗费时都让我父亲给他们打一张借款单,至今已半月左右,医生说其可以出院回家休养,我父亲打电
请问企业给工人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不是工人的本人工资(由于是矿山企业,难以计算工人工资不等)但是高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请问工伤赔偿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缴费基数赔偿还是按照工人十几前12个月平均工资赔偿
我表哥哥农民,1999年在我县一工厂受伤,整个手臂被切除,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后出院继续在该工厂上班,但由于工厂效益差,老板当时说给一部分人放假,我表哥也要求离开工厂放假,之后一直未收假,直到现在。放假前老板许诺“不会把你赶回去不管,我会一直负责到底的”,并承诺给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从此后一直没有兑现。请问
在签订劳动时厂里标的是1100底薪,口头是 2300底薪,2个月试用期后一直不加工资,同时还要求员工签了不买社保的协议 按了手印 请问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工伤了该怎么赔偿 佛山 南海区 未参保 十级工伤 ,有银行每月的流水清单,网银上有收款记录详细.满月上班平均工资2430。请问 劳动仲裁会判多少?